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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26/1/2ds6b.html 一名年僅29歲的徐姓男子,原本是一名電子新貴,今年初在家中猝死,家屬質疑是長期加 班、工時太長才會過勞死,不過家屬向勞保局申請職災死亡認定,卻不被接受,因此找上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陳情,對於家屬的不滿,勞委會強調,由於不同醫生的見解不同,因 此會將本案移送職業病鑑定委員會認定。(程平報導) 年僅29歲的徐姓電子工程師,今年一月11號凌晨,被家屬發現趴在家中電腦桌前,沒有呼 吸心跳,送醫急救後依然不治,檢察官認定死因是「心因性休克」,由於家屬認為,因為 公司採行「責任制」,導致徐姓男子長期沒有加班費卻要超時工作,過世前6個月,每月 平均加班80個小時,過去更有單月加班139小時的紀錄,應該是工作過勞致死,因此向勞 保局申請職災死亡認定,但勞保局卻以「心因性休克猝死與加班時數無關」為由,不同意 徐男是職災死亡,讓徐爸爸難以接受。 對於家屬的抱怨,勞保局給付處副理葉素櫻則表示,由於部分醫師並不認為徐男的病情與 超時加班有關,因此對於醫師見解不同的問題,勞保局已經在9月將本案送交勞委會職業 病鑑定委員會來處理。 至於「責任制」要如何認定,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則表示,這需要勞資經過 協議,並向勞委會報備,而如果有業者誤用「責任制」的定義,依法最高會被處以六萬元 的罰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83.78
atzkgb:六萬元 吃屎 09/26 16:49
rockspear:難怪業者超愛用責任制 罰款與榨出來的收入跟本不能比 09/26 17:37
thinkpink:恥恥恥 09/26 17:38
doverdover:男啞科技 09/26 20:27
ViperII:139小時耶…… 09/26 21:01
faths:罰個6億就不一樣了.... 09/26 21:21
Euglena:有沒有送法醫解剖找死因? 09/26 22:06
by090406:過勞死認定的問題並不是如此簡單...業務起因性及執行性 09/26 22:43
by090406:兩個要件都必須符合才會被認定是職災 勞保局才會給付 09/26 22:44
puff12320:真是太...了 09/27 01:42
ViperII:(死了連加班費都不用給了 萬歲) 09/27 09:49
wylee:萬惡責任制! 09/27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