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mploye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有個想問題想請教大家, 我在98年九月用了大專生實習方案(22K)在補習班工作, 99年八月底約滿後繼續在原公司工作。 這間補習班年終獎金算法是滿一年正職員工才會有年終獎金可以領, 我在100年一月中要離職,所以問了老闆關於年終問題, 老闆告訴我我沒有年終,因為第一年是政府實習方案, 不算他們的年資,所以從99年9月才開始算並不滿一年。 請問他這樣的說法合理嗎? 我雖然第一年領的不是他的錢,可是也是幫他工作耶, 他這樣說合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24.164
jakevin:問看看勞工局 01/03 11:26
legplay:年資當然算,但法令又沒強制規定雇主要給年終獎金 01/03 14:54
legplay:就算他沒任何理由就是不爽給你,也不會有違法的問題 01/03 14:55
cindy1204:恩恩..我會在問問看..謝謝 01/03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