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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上的好, 這件事情是我今天發生的事情,讓我非常的擔心 所以才來這發文!!~ 首先,我是一位派遣快到期服務公司又不續聘的小職員 上上週身體不太舒服,請了病假(公司說要有醫生證明,我也有了) 但今天 因為腸胃真的不太舒服 早上我打給服務單位的小主管,告知我今日腸胃不舒服需要照胃鏡 跟小主管告知說要請假 小主管說:沒辦法,不准 但,我還是沒去上班,我真的受不了我的胃在翻滾的抽痛!! 而且之前有胃潰瘍的病史,所以就很擔心的去了!! 我也有自費請 該診所開立醫師診斷書 想請教版上個各位是... 我擔心的是萬一,服務公司那邊算我曠職 能成立嗎?? 我現在只想安份守己的拿到失業給付資格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84.189
Philia:有證明,不能算曠職,一年內沒有超過30天病假吧 01/26 14:20
attack:你的雇主是派遣公司,你的請假要向派遣公司請假,服務單位 01/27 16:41
attack:不能給你算曠職,要算也要派遣公司算,但是如樓上所說,你 01/27 16:43
attack:一年有30日病假,你只要向派遣公司提供你的醫師證明請病假 01/27 16:44
attack:,派遣公司不能拒絕。 01/27 16:45
attack:另外,失業給付是看勞保年資和非自願離職證明,跟曠職比較 01/27 16:46
attack:沒有關係(抱歉..應該是就業保險年資...剛剛打太快),除非你 01/27 16:48
attack:無故連續曠職3日或是一個月曠職6日。 01/27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