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mploye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找工作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但覺得接近年底應該更有困難了 於是決定先申請失業給付 但我不清楚我的狀況是否可以申請 我上一份比較正式的工作是在學校任教育部短期就業方案一年 薪水大約兩萬多,一年兩個月前約滿就離職了 當時的契約已經找不到了 後來陸陸續續找工作都不盡理想 後來在今年的五月底還因為勞資爭議去市政府勞工局協調(公文我有留著) 最後用17880按工作天數算給我 但這間公司沒有給我勞健保也沒有離職證明 況且我在這間公司還待不到一個月 那我這樣還有辦法申請失業給付嗎? 該準備哪些東西?是要去勞工局還是勞保局申請? 謝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93.49
dragoni:要有非自願離職證明 09/30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