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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Eow8hr0 ] 作者: fireda (火達)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不給年假 北市勞檢開罰16萬 時間: Tue Nov 22 21:22:48 2011 http://udn.com/NEWS/LIFE/LIF6/6733933.shtml 不給年假 北市勞檢開罰16萬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2011.11.22 03:09 pm 為保障工讀生打工權益,台北市勞工局公布一波勞動專案檢查成果,抽查10家事業單位, 有6家違反勞基法,比例很高,包括未給加班費、年休假和工資未加倍發給等,其中「拿 帕里」披薩未給年休假,已多次違規,被勞工局裁罰16萬元。 勞工局科長梁蒼淇指出,勞動基準法第79條罰則,從今年6 月1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7 月1日起實施,罰鍰大幅提高為新台幣30萬元,並可公布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 令改善,若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因拿帕里披薩在舊法之前就有違規紀錄,卻仍未改善 ,因此新法上路,一次就重罰16 萬元。 被公布事業單位名稱的還有橘色涮涮屋火鍋店,因未給工讀生加班費、延長工時未經勞資 開會協議等共有4項違規,因屬初犯,罰款6萬元。 另外,統祥旅館食祿軒餐飲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也因違反勞基法規定,各罰2萬元; 另有兩家公司屬舊法實施前違規,因此未公布扣單位名稱。 勞工局呼籲企業主務必遵守勞基法規定,以免遭受重罰或影響企業形象,影響企業求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15.179
gaiaesque:重罰16 萬元 11/22 21:23
meredith001:兼職也有年休喔? 11/22 21:23
HateSHE:還真的是"重"罰啊~ 11/22 21:23
LovError:嚇死人了 11/22 21:24
deepdish:資方:哭哭又把我們當提款機 11/22 21:24
Jaicabai:真是重罰 11/22 21:25
yoshiringo: 11/22 21:25
luming:打個噴嚏就賺回來了 罰這樣是有鳥用 罰1600萬 11/22 21:25
paupu:臺灣草莓慣老闆:沒在怕的啦!這些小錢就從加班費a回來^.< 11/22 21:26
sirines:以前打工作了三年 每滿一年可以領一次年假轉現金 11/22 21:35
sirines:不過要看你的總工作時數來算錢的… 11/22 21: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zukitw (111.255.31.115), 時間: 11/22/2011 21: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