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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板友來信希望能幫忙轉貼 又一個政府帶頭用低薪徵人的訊息 請大家一起來討論這樣的勞動條件是否有違法之處? 信件內容如下: ─────────────────────────────────────── 此為桃園縣中壢國小之網址 http://163.30.129.9/clps/ 其中<家長專區>消息公告內第二條 本校誠徵警衛二名 點進去後網址 http://163.30.129.100/Hotnew/Main.asp?Page=1&Num=1558 進去後可下載附件 附件內容有服勤時間:原則上每日上午05:00~下午22:00 服勤時間是由兩位負擔 平均一人8.5小時 這部份已經觸犯勞基法第36條 每七天應有一天例假 另外 待遇:依行政院核定之勞工最低基本工資18,780元整 最低基本工資怎麼計算出的我不清楚 但若以每日工作8.5小時 每月工作30天 換算下來時薪不足74元 遠低於明年實施的最低薪資103元 我不確定最低工資應兩項皆滿足或只需滿足一項 但是我很確定此份工作並無月休 "春節假期須聽由學校安排" 也可看出端倪 因此 此職缺至少違反工時 也很可能不符最低工資 歡迎你將部份或全部資訊發表出去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30.80
GauYi:XDDD 12/22 00:00
kuter:月薪算下來確實比時薪制低 不過月薪有包含休假日的薪水 12/22 08:32
nse4689:那沒有休假日不就.... 12/22 15:06
kuter:還要看有沒有超時 @@ 12/22 16:24
kuter:是否適用勞基84-1還要請高人來指點 但如果不適用就是超時了 12/22 16:42
morrischen2:18780正夯 12/23 16:31
sindyevil:不管84-1 如有加班/超時 就是要另外給加班費 12/24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