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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00年5月2日進入這間公司的 底薪19000+津貼2000+全勤1000+午餐補助50/天 公司勞保投保金額 =20100 Q1.我昨天(9/17)一早上班被通知不用交接馬上收東西 那這樣我的資遣費!?可以領多少? Q2.那因為沒有預告期那我是否可以領到預告期的薪資? 那這部分到底是20天or10天? Q3.因為我們公司沒有年假?這部分是否有違法? 那我可以去要求領到應給我的年假的部分是否可轉換為薪水? Q4.因為我100年5月前有領到失業津貼, 那現在是否可再申請一次失業津貼呢? 以上這些問題想麻煩板上的各位幫我做一下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84.189 ※ 編輯: coldmiyako 來自: 114.35.184.189 (09/18 12:57)
yl013:勞基法第16條,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應於二十日前預告 09/18 13:24
yl013:雇主未依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工資 09/18 13:24
yl013:話說你是因為什麼原因被解聘? 09/18 13:27
coldmiyako:沒說為什麼!! 09/18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