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mploye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1JgjXtjh ] 作者: gogohc (gogohc) 看板: Tech_Job 標題: offer內容 and 離職預告 時間: Wed Jun 25 22:11:01 2014 最近要離職 當初在公司offer上有列幾點 1. 若要離職請30天前提出 2. 最後離職日經主管同意才能離職 想請問這樣私下跟公司簽的合約是否有法律效益,因為我看大法官釋憲有說如工作合約與 勞基法牴觸視為無效? 小弟我任職一年多按勞基法,應是20天前提出 另外一問新公司要我在7月23到職,紙本offer上這樣列名,但我如果無法順利如期而延後 到職,新公司hr是否有權取消我的offer? 以上請教前輩們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5.135.2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ch_Job/M.1403705463.A.B6B.html
diabloevagto:牴觸無效,不然的話主管一直不同意你不就不用離職 06/25 22:14
cafopupu:不進公司就好阿,你不去上班有神經病給你薪水不是更好? 06/25 22:14
cafopupu:你就一直請病假,主官不淮假就變曠職,曠職三日也是離職 06/25 22:15
giantwinter:1 06/25 22:21
rannin:要進公司,只是你宣稱的時間到就可以閃人了 06/25 22:49
blade0:二十天前提出就好 06/25 23:1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zenk0113 (114.45.62.113), 06/25/2014 23: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