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mploye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9Tn0VF ] 作者: azukitw (◎ ω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結帳少算1顆鍋貼 店員給自己加薪判刑 時間: Tue Oct 20 14:16:29 2015 員工A老闆個三五萬 叫業務侵占罪 就要判刑 還要入獄 老闆A員工加班費 算不算侵占罪??有沒有比較嚴重的罪名?? 系統性的A全公司員工的加班費 退休金 資遣費 十萬百萬甚至千萬以上都有可能 不但不會判刑 若員工申訴還能在勞資調解會上討價還價 根本賺很大 有沒有老闆A員工薪水不會被判刑的八卦?? 慣老闆表示:不A白不A 抓到再說 頂多罰款 不會被判刑抓去關 偉哉鬼島 ※ 引述《rpg (rpg)》之銘言: : 自由 : 結帳少算1顆鍋貼 店員給自己加薪判刑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75104 : 自己薪水自己加! : 台北市信義區「八方雲集」某家加盟店,店員林大益趁收錢、結帳時, : 每次打發票就少打1顆5至6元的鍋貼或水餃,再將價差「A」進自己口袋, : 每小時中飽私囊50元,3個月期間給自己加薪3萬9000多元。 : 台北地院今依業務侵占罪判林男7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 若以此定讞,將入牢。 :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8月中旬到11月在該鍋貼店擔任店員, : 負責在收銀台結帳、收費、打發票,趁機短打發票金額, : 客人點10顆鍋貼,他就打9顆,每小時累積差額大約有50元, : 他再趁其他店員不注意,把價差金額收進口袋。 : 直到同事查覺林男的異常舉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45.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5321792.A.7CF.html
dnek: 有道理 10/20 14:17
dorydoze: 這種小偷行為也有人護航= = 10/20 14:17
這不是護航 而是老闆的小偷行為也該抓去關
coffee112: 他不是在護航好嗎........ 10/20 14:18
Maxhuge: 好像很有道理啊 10/20 14:20
bseiqwkbk: 就事論事來看,也非全無道理 10/20 14:20
問題是現行鬼島法律.... 老闆根本沒需要怕 等於變相鼓勵越來越多老闆剝削員工
dorydoze: 是說那保全公司沒人告嗎? 10/20 14:21
cloudsub: 就是A幾萬才是犯罪呀,竊鉤者誅沒聽過? 10/20 14:21
gluccvidog: 說的好 10/20 14:21
Beersheep: 沒有護航啊 是就事論事 10/20 14:21
nixon: 加班費被A有行政罰, 適用法條不同啊 10/20 14:21
罰錢根本不痛不癢 加班費A個百萬千萬 勞基法最多才罰30萬 怎樣算都是門穩賺的生意 勞基法入刑 慣老闆們才會怕
hihimen: 老闆會說,你又沒填加班單,關我屁事 10/20 14:22
inmee: 因為法律就是這樣定的,法律誰定的?立委。立委誰選的? 10/20 14:22
nixon: 不爽你可以去中國, 中國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是刑事罪 10/20 14:22
單就這點來說 中國真的比我們進步太多了
hsinyeh: 你搞不懂侵占的構成要件吧.... 10/20 14:23
innominate: 一堆人的法律素養只配用包青天式的法律體系 10/20 14:23
innominate: 台灣根本不適合甚麼民主法治,還是恢復帝制吧 10/20 14:24
lemon7242: 我比較訝異居然不能易科罰金 10/20 14:24
超過六個月一定要關 不能易科罰金
amethystboy: 朕不給的 你不能要 10/20 14:24
dorydoze: 勞基法真的要刑責化啦~~一堆無良 10/20 14:24
cattyvirus: 所以勞基法修訂罰加班費*100倍 我看老闆還想不想A 10/20 14:25
問題是目前台灣勞檢人手很少 勞檢員自己都超時工作了 很難查到 台灣勞工奴性太重也是一個問題 只想息事寧人不想舉報 惦惦作的一堆
sark4566: 二樓搞不懂護航是什麼意思 10/20 14:26
peter210731: 一個人30萬 10個人罰300萬 告到他不敢不給阿 10/20 14:26
PPDTMK: 有道理 推 10/20 14:26
Destery: 加班還要預報才好笑,主管沒簽不給加 10/20 14:26
goodtaste: 大老闆初犯+有悔意 判五月不意外 打工賤命去坐牢吧 10/20 14:28
※ 編輯: azukitw (36.239.145.95), 10/20/2015 14:31:35
dian9: @@ 10/20 14:31
eterbless: 中肯 10/20 14:31
ZhouGongJin: 不用工作領年終獎金,算合法侵占嗎? 10/20 14:35
biarg: 鬼島法律不意外 10/20 14:51
ienari: ROC不倒 台灣不會好 10/20 14:54
rockiey: 行政罰,改罰金以後出入境,移民什麼都會有影響 10/20 14:56
Glucophage: 推 10/20 14:59
katanakiller: 罰錢是政府在爽 員工還是不會多領 10/20 15:05
akb24: 推勞基法刑責化 不然一堆該倒不倒的公司在那邊凹員工加班費 10/20 15:08
akb24: 有夠垃圾 10/20 15:08
aresjung: 這種也能護航? 10/20 15:11
CN091118: 悲傷 就是如此 10/20 15:17
Hirano: 這哪叫護航,根本兩回事 10/20 15:26
sark4566: 又一個 哈哈 好好笑 10/20 15:40
fdon: 淚推....... 10/20 15:43
babyMclaren: 推 10/20 15:50
WeaveBear: 這國家對慣老闆最好了,根本VVIP 10/20 16:19
hk416: 有道理 10/20 16:21
hk416: 馬英九禍害台灣八年 10/20 16:22
passTWth: 馬禍害吸血八年 10/20 16:26
kebling: 真是太厲害了 10/20 16:38
felixD: 台肯TT 10/20 16:40
lanhow: 10/20 17:26
MurderKiller: 有道理 10/20 19:05
Hotaruinori: 正確 10/20 19:10
rota: 說護航的腦袋裡裝的是什麼 10/20 19:14
Hotaruinori: 修法啊 那些財團立委不要選 10/20 19:15
jark41: 可 悲 的 勞 工 10/21 02:02
bms: 竊鉤者誅 竊國者侯 10/21 09:5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zukitw (36.239.145.95), 10/21/2015 19:20:33
volkov: 不找律師處理,重判很常見 10/23 09:19
nastika: 才在公民版發文 真的太大小眼 腦殘的是老百姓也都認同... 10/24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