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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rg5QTS ] 作者: azukitw (◎ ω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一例一休很好解啊 ,怎麼能吵那麼久? 時間: Sun Mar 26 00:56:55 2017 這篇正解 換個更簡單方式來說 台灣勞工過勞主因在於制度設計不良 < 老闆讓勞工加班會比增聘員工划算 > 正常班每30個工作日成本為 30日/22日*月薪=1.36倍月薪 若再加計勞健保退休金約0.17倍月薪 "老闆喊苦:付員工百元薪,要另負擔17.88元" https://www.gvm.com.tw/Boardcontent_25158.html 正常班30個工作日成本就要1.53倍月薪 若加上管理成本會再更多 但假日加班每30日只要給你30日/30日=1.00倍月薪 (舊法規定為2倍 但月薪已有1倍 所以只要再給1倍即可) 就算是新法的加班前兩小時2.33倍(扣掉月薪內含已給1倍=1.33倍) 還是比正常班便宜 因此資方才會讓現有員工加班加到滿也不願多聘人手 要改變就要讓"增聘員工"比"讓勞工加班"划算 一來可以降低勞工過勞 二來可以增加就業率 才是勞工與政府雙贏的做法 ※ 引述《schopan (去)》之銘言: : 其實一例一休只是假議題 : DPP沒搞好 傷到主子的根本 : 才會造成這麼多爭議 : 在加班費的設計上 : 先天設計就是鼓勵老闆凹員工加班不多請人 : 在這個架構上弄甚麼幾休幾例也不會有人搞得好 : 現行的加班費如何計算 : 就是 時薪 * 加班時數 * 加班倍率 : 而時薪如何計算 : 就是用你的月薪/30天/8小時 = 時薪 : 而這種計算存在一個陷阱 : 導致雇主凹員工加班 會比多雇員工有利 : 假設今天你是一個雇主 : 你一個月需要3萬個人工小時來處理工廠的生產 : 正常一個員工不加班 一個月大約可以提供 22天*8小時 = 176個人工小時 : 所以老闆需要雇用30000/176 約170人來從事生產 : 假設每人月薪22k : 一個月的人事成本就是22k*170= 3740K : 如果今天老闆強迫員工周末必須出來加班 : 每周末都能加班的員工 一個月能提供 22天*8小時 + 4天周末 * 8小時=208小時 : 此時老闆只需要雇用30000/208 約144人 : 此時每人月薪為22k + 4天*8小時*時薪 : 22k月薪的時薪是多少: 22k/30天/8小時 約91.7元 : 所以每人月薪為22k+ 4 * 8 * 91.7 約24.9K : 此時一個月的人事成本為 24.9k * 144 = 3585.6K : 這個範例的老闆只要凹員工假日出勤加班 一個月就多省十幾萬 : 更何況人事成本不是只有薪資 還有保險和其他管理成本 : 人顧得少成本一定又會比較低 : 所以只要是有腦袋的老闆 一定是要加好加滿也不要多請人 : 這也是一例一休為什麼對資方打擊那麼大 : 因為資方就是靠這個計算漏洞來省下人事費用 : 結果你休息日加班費倍率調那麼高 : 等於就是把這個漏洞補起來 : 有腦袋的資方應該就是要多請人改輪班方式 : 所以今天一例一休 不是因為規範了每周一例假一休息日 : 才讓資方覺得沒有彈性 : 而是加班費這個漏洞沒了 : 逼得資方如果缺工就必須請人 否則就要面臨較高的人事成本 : 我倒覺得可以取消一例一休啊 : 不過加班費的時薪計算應該要改一改 : 現行的時薪計算 : 就是讓月薪員工的加班成本 : 比新雇一個員工的成本還低 : 只要把時薪的計算 : 把一個月30天改成一個月實際工作天數22天 : 把休假加倍給薪 變成真正的加倍給薪(現行是假設你休假日已經有一天薪水) : 然後勞工局嚴抓出勤和加班費 : 這樣大概就會和現行的一例一休有87%像的效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74.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461018.A.75C.html
accin: 服務業增聘的話 假日還是要給加倍 03/26 00:58
accin: 不過我認為服務業根本沒啥好吵鬧的 平日多爽也沒扣你阿 03/26 00:58
pilifonbao: 平日多爽也沒扣你啊,笑死 03/26 01:08
darkMood: 又看到一堆勞工在幻想...... 03/26 01:16
hosen: 問題是服務業缺工,你想找人也找不到 03/26 01:17
hosen: 加薪?同樣服務業人事成本重,勞動成本超過閥值寧可關門不作 03/26 01:1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zukitw (111.254.74.69), 03/26/2017 21: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