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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ngheong (Hololang)》之銘言: : ※ 引述《maxlaw (麥克斯)》之銘言: : : 這裡的問問題的,大多是在學的學生,或是參加考試的同學 : : 很簡單的一個because前面不加逗號,so 前面要加逗號的簡單文法規則 : 這種規則並不存在, 不要誤人子弟, 加油, 好嗎? 傳說不存在的規則在這 http://Now.to/692d 這本書叫做大滿貫英文文法總匯,頁數是252頁 他每年都會換封面顏色,算是國中部分很暢銷的文法書 這個規則,是真的存在在文法書裡面的, 高中部分在這連結 http://Now.to/692f 這本是龍騰文化出的"挑戰英文法總複習講義",頁數是169頁 : : 可以複雜到這個地步,這對於那些學習基礎英文的學生,一點幫忙都沒有 : : 一般國高中文法書籍,基本上都有這一個文法共識,老師們看到because前面加逗點的 : 我在國高中教英語十幾年了 , 我就不知道有這種共識 : : 都會加以更正,這才是我們要試圖告訴學生的東西 : : 把這些東西複雜到學術上的討論,對於這些基礎文法還沒學好的學生,只是更加混亂罷了 : : 當他被扣分時,搬出這一套學術論述,來告訴老師,我要把分數要回來 : : 是無濟於事的! : 如果老師不學無術, 會被學生唾棄的! 我是讀台北國立大學英文系,所以應該還有相當的專業能力 對於英文考試比較有心得,所以會注意一些可能會影響分數的小細節 能幫忙就幫忙,不能的話也只能靠你自己努力了 : : 當有一天,他對英文很有興趣時,找出一堆證據,試圖 推翻基本文法規則 : : 做為他有創見的論文題目時,這我們也是很樂見,只要他的論述合理 : : 可以說服教授們,而自成一派學說。 : : 只是這裡不是在做學術上的研討,只是在教導學生一些基礎文法規則 : : 讓他足以應付升學考試,或是日常生活使用需求,這才是幫他們解說的目的 : : 而不是進一步的,用更複雜的論述,去混亂他們已經夠混亂文法觀念 : : 當然,以追求真理的態度,甚麼事情都可以提出來辯論 : : 但是,如果只是要協助同學,釐清文法觀念,應該要越簡單清楚才是重點 : : 尤其是當老師的,重點是要讓同學能清楚的弄懂 : : 而不是用一堆深奧的知識,讓他們更加混亂 : : 希望教學的歸教學,學術論述歸學術論述,重點是能真正幫到提問題的人 : : 而不是陷入更多的問題當中! : 英文老師真的需要加強自己的專業!!! 老師的確要加強專業,很多進了學校的老師,就很少再繼續進修 而我也意識到這個問題,所以目前也在台北國立大學進修法律研究所 希望哪天管不動學生了,還可以有個退路可走 對於文法方面,應該是自己較擅長的部分, 所以我對法條其實也蠻有一些興趣 所以對於一些基礎規則,如果沒有一定的規律 那文法只會亂成一團,毫無邏輯可言 該給你看的證據都在上面的連結 文法書上確實都有這個規則 在實際運用上當然會有些特例 所以語言才會不斷的進化 等到大家都認同because前面應該要加逗點是 那自然這些文法書都會跟著修改 就會變成新的規則了!但是目前還沒到這個地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50.61
ashurali:請問有建議原文書關於介紹標點符號的嗎? 04/10 13:07
ashurali:另外,你的連結其實沒有說",because"不行,不行的東西要 04/10 13:08
ashurali:明講,不能用不寫出來表示不行哦,用數學的補集概念是不 04/10 13:09
ashurali:適用哦 :) 04/10 13:09
ashurali:對了,我覺得原文書和中文書很多會有一個特別的不同,原 04/10 13:11
ashurali:文比較有機會為敘述的內容做解釋,說明為什麼或一些道理 04/10 13:12
ashurali:但中文較多是告訴你就是這個規則,隱藏的意思就是記下來 04/10 13:12
ashurali:就對了 XD 04/10 13:13
noruas:幹嘛大家都愛酸來酸去呢?? 不能好好說嗎?? 講這些酸話有用? 04/10 13:21
noruas:我常看英文版,翻譯版..很多人多覺得"我讀的書比你多" 04/10 13:22
noruas:然後吵來吵去....認為自己最行,別人程度不夠. 04/10 13:22
noruas:假如真的想解決問題,寫封信去問外文系教授不就好了? 04/10 13:24
iken8782:回ashu: 我在上一篇的回應文裡面有一最後有一段有提到 04/10 13:41
iken8782:你可以對照我的文章 然後 找到第一個例子 很明確指出 04/10 13:43
iken8782:because前面放一個逗號 是錯誤的這是一個 通用的文法網站 04/10 13:44
iken8782:許多教授 都會提供給留學生 或學英文的學生 04/10 13:45
maxlaw: http://Now.to/692j 04/10 13:47
maxlaw:上面那個連結第五題是建中鄭炎活老師出的文法題,參考一下 04/10 13:49
maxlaw:其實實際考題就長這樣,其他高中也有類似考題,同學自己判 04/10 13:52
maxlaw:斷,高中考題出現時,還是乖乖寫正確答案吧! 04/10 13:55
maxlaw:我只是不想害他們扣分,不然爭辯這個真的很無聊! 04/10 13:57
iken8782:我能給的資訊 也大約是這樣 之後 不作回任何這篇的回應 04/10 14:02
fleuve:我不會拿用中文編的文法書當準則耶...天知道寫的人英文程度 04/10 15:03
fleuve:科.. 04/10 15:03
usread:iken對逗號有極獨特看法,功能強大,加上成了逗號,句子會從 04/10 15:31
usread:附屬變成獨立,或變成run-on.如果不是兩個完整句,怎麼加逗號 04/10 15:34
usread:都不會run-on的 04/10 15:34
usread:更正: 加上成了逗號--> 加上逗號 04/10 15:35
usread:總之,一個長句本身不會因中間加逗號變成run-on,一個附屬句 04/10 15:37
usread:也不加逗號變成獨立. 04/10 15:39
iken8782:我實在看不懂 usr你所要表達的意思 不訪直接舉例 04/10 15:57
iken8782:而且 你確定有看懂 或看清楚我說的內容 跟回應嗎? 04/10 15:58
iken8782:怎麼好像跟我說的 對不太起來~~~ 04/10 15:58
ewayne:http://0rz.tw/ovLMG 最後一句的"sometimes" 04/10 16:05
iken8782:如果 都只是一些沒有根據 沒有例子的 之後 就不再回應 04/10 16:06
usread:全是根據iken本身在之前的回應 04/10 16:09
usread:18111, 4/10 01:08 04/10 16:12
iken8782:請問ewayne大 這是什麼樣的網站 只有問題回答? 04/10 16:12
usread:18116, 4/10 01:22 04/10 16:13
ewayne:你要說chicago style是沒有根據的回應 那我也沒辦法 04/10 16:13
ewayne:你問chicago style是啥 何不自己google一下? 04/10 16:13
ewayne:然後 我手上的Oxford Guide to English Usage, 在A.4.6 04/10 16:16
ewayne:舉He did not go to church, because he was playing golf 04/10 16:17
iken8782:這問題 前面我已經回答過了 我是要表達 他回答的 不清楚 04/10 16:18
ewayne:這是原書例句,原書解釋是to separate a phrase or 04/10 16:18
ewayne:subordiante clause from main clause so as to avoid 04/10 16:19
ewayne:misunderstanding 04/10 16:19
ewayne:http://wire.rutgers.edu/p_grammar_comma2.html 這裡剛好 04/10 16:23
ewayne:都有 不要看太快喔 2.1的舉例裡面也有because 04/10 16:23
iken8782:good,我去找這本書 再去問清楚一次 04/10 16:24
iken8782:Remember: Use a comma after a "because" clause. Don't 04/10 16:26
iken8782:use a comma before a "because" clause. 從你的網址來的 04/10 16:27
ewayne:喔喔 看錯了XD 04/10 16:27
iken8782:我想 你可能 誤解了 OG解釋的意思了 但我會查證 04/10 16:29
iken8782:沒關係 討論 是該如此 而不是斷章取義 或是沒有憑據 04/10 16:30
iken8782:跟你交流 很高興 04/10 16:30
ewayne:http://0rz.tw/e94PU 第4的例子下的粉紅色框有解釋,理由一 04/10 16:36
ewayne:樣是為了避免誤解語意 04/10 16:36
iken8782:上面一篇的回應 我就是拿這個網站 給教授看 04/10 16:37
iken8782:教授是說 只有小說 作者 記者 也許會去用 而且 還要看前 04/10 16:38
iken8782:後文章,通常 都是表達list 但是 學生 或是 教學 04/10 16:39
iken8782:不可以當成正式的文法教學 會造成誤解 也會讓學生寫錯 04/10 16:40
iken8782:(有排名在前面的大學教授都不接受這種用法)<--教授說的 04/10 16:42
iken8782:但是 僅供參考 上面這句是題外話 04/10 16:42
ewayne:那還是得提,當然是在學生有一定的文法基礎之後,因為這並 04/10 16:43
iken8782:喔然後 上面粉紅色的這個例子 他應該要把豆號打在and前面 04/10 16:44
ewayne:不是錯誤用法,只是較少使用的用法。 但這篇原po把話說死, 04/10 16:44
ewayne:這才是讓我很討厭的地方 04/10 16:44
iken8782:所以 這也是錯誤的例子 04/10 16:44
iken8782:但是 試問 有多少在這裡發問的 已經是英文大文豪作家呢? 04/10 16:45
iken8782:寫出去了 還是錯誤的 還是被扣分 這也是事實啦 04/10 16:46
ewayne:會有這種例子不也就反映確實有人會誤解,所以才有人認為要 04/10 16:49
iken8782:而且 像這類 非正式或非正確的文法除非有人提問 教授才 04/10 16:50
iken8782:需要講解 因為 出現在正式的文章中 還是會被認定為錯誤 04/10 16:50
ewayne:加以避免誤解? 我第一次看我完全認同它的說明,我第二次看 04/10 16:51
ewayne:我也認同你的說法 04/10 16:51
iken8782:因為 我們不是native speaker 讀就誤解了 寫 就更沒話說 04/10 16:52
iken8782:但是 native 要表達的 他們才會了解 就像教授後來 拿給 04/10 16:53
iken8782:我看的例子 也是有逗號 但是 後面又掛了一長串的附屬句子 04/10 16:54
iken8782:他問我 能看出文法的表達意思嗎 我說 就是because不對 04/10 16:55
iken8782:他是說 以這樣的用法他們會理解 因為是list很多的事情 04/10 16:55
iken8782:但是 大家也知道 這是錯的 不過 他是作家所以 可以接受 04/10 16:55
iken8782:我的理解是講一句不客氣的 就是 誰叫他是作家 我們是學生 04/10 16:59
ewayne:所以該把這種用法講為避免使用的用法 既然要忽視這種錯誤 04/10 17:01
ewayne:那真的不要怪有人會跟隨他 04/10 17:02
iken8782:^^ you are so smart~~~ 04/10 17:05
ashurali:回iken,你所提供的最多就到dependent clause用逗號會形 04/10 18:51
ashurali:成fragment,但這沒說為什麼逗號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功用 04/10 18:52
ashurali:至少對我來說,逗號和分開兩個句子(後句以大寫開始的新的 04/10 18:53
ashurali:一句)是不相等的。 04/10 18:53
ashurali:我問其他的書,並不是要找書上說要這麼用,而是說關於像 04/10 18:54
ashurali:逗號會對句子造成怎樣的影響之類的內容。 04/10 18:55
sindar:中文的文法書  其實錯誤不少  04/12 02:32
double0077:其實這個問題 如果是國中生問 就不用考慮太多 04/12 02:50
double0077:但是高中以後的英文 就沒有這麼一定 所以要看對象回答 04/12 02:51
double0077:我覺得 了解規則就好 但是真的去看文本的使用 就會發現 04/12 02:52
double0077:並不是因為你是學生 他們是文豪 隊的就變成錯的 04/12 02:52
double0077:而是 的確這就不像其他的問題一樣 這麼黑白分明 04/12 02:53
double0077:標點符號不像dont fighting那樣 有這麼明顯的文法不符 04/12 02:54
double0077:我們都是語言的使用者 而不是文法學家 如果是文法學家 04/12 02:55
double0077:這個問題才要追究的這麼細 你的英文能力也許還不足以 04/12 02:56
double0077:讓大家服從吧 畢竟你不是權威 04/12 02:56
double0077:網路就是這樣吧 文人相輕 自古皆然 04/12 03:10
maxlaw:其實你仔細看上面那兩位網友的討論,其實他們已經有共識出 04/12 07:15
maxlaw:現了,他們提供的外語資料連結,其實講的很清楚, 04/12 07:17
maxlaw:在什麼特殊需要的情況下會加上逗點,避免讓讀者無法理解 04/12 07:22
maxlaw:作者的原意,這個話題應該可以告一個段落了! 04/12 07:24
ashurali:其實目前是出現三種情況:1.一般不加逗號, 2.為免文意出 04/13 18:42
ashurali:現誤會而加來為讀者斷句, 3.一些看起來簡單,也不為斷句 04/13 18:43
ashurali:而用所加的逗號。前兩種好像比較容易找到網路資料,但第 04/13 18:45
ashurali:三種就較少見了。以邏輯來看,2的用意、合理皆較無爭議 04/13 18:46
ashurali:但1缺文法上的理由,僅能說到indepent clause,fraqment 04/13 18:47
ashurali:3則很少見,是反應那些資料的不完整,還是本身的正當性就 04/13 18:47
ashurali:令人質疑呢? 04/13 18:48
ashurali:-->是independent clause, fragment 04/13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