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etsunaLeo:除了最後一句以外其他我覺得都可以 10/14 17:07
很不湊巧,最後一句是英語版本小王子的句子XD
→ dunchee:擺的涵意/語意的話,現階段先知道有這些用法/變化就好,不 10/14 20:54
→ dunchee:要誤認為*都可以*任意換來換去 (多讀完整內容的東西,很多 10/14 20:55
→ dunchee:時候只看單獨一句無法知道需要"context"才能知道的涵意 10/14 20:56
我修了文,結果那麼巧你也搜尋到一樣的句子~
不過說白了,就以第一組的 1 and 3 來說,其實我都看過,我幾乎都看當代人寫的文章。
講白了我覺得沒有什麼含義不一樣的,其實都可以直接互換。
還是可以請您給一些例子?(很想請教一下您都怎麼搜尋句子?google有特殊功能嗎?)
像是:
In the park the boy kissed the girl.
和
The boy in the park kissed the girl.
兩句的模式和我原文的問題是很顯然不同的,最後這兩句當然是有不同含義的。
像是文章看久了,現代英美人士寫形容詞字句的時候也愈來愈沒有在管限定非限定了。
想加逗點就加,完全只是為了要停頓表重視。
※ 編輯: hommequiaime 來自: 123.194.37.16 (10/15 02:00)
推 eleven1018:您所寫的可能偏向句法學一類吧? 10/15 17:21
→ eleven1018:其實市面上有標點符號的書,但您需要的可能得查論文。 10/15 17:24
可以麻煩您推薦一下一兩本嗎?
→ eleven1018:小王子原文是法文....已成名作家寫錯是可以被原諒的... 10/15 17:25
→ eleven1018:不過,語言原本就有容許變化的空間, 10/15 17:30
→ eleven1018:像一些知名散文、小說之所以迷人,除了故事本身外, 10/15 17:31
→ eleven1018:語法、語句不落俗套也常會讓讀者感到驚豔! 10/15 17:32
※ 編輯: hommequiaime 來自: 123.194.37.16 (10/16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