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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quiem (Babi Yar)》之銘言: : ※ 引述《l10nel (小失)》之銘言: : 嚴格的說,先行詞不是 name,是 the name of the girl,看不到這點 : 的話就會以為 girl 才是先行詞,才會去找 whom/who 之類的用法。 : 拿一個詞組 the name of the girl 中的一部分 the girl 去當先行詞 : 是不合理的。of 本身是極為強力的連結詞,硬要去拆就是讀錯了。 : 所以根本不用洋洋灑灑討論後面關代到底要用 who 還是 whom 。 : 你一定要將 girl 當先行詞的話,可以,那就是後面加逗號: : What is the name of the girl, that/who/whom you want to know? : 因為逗號後的關代是嚴格跟著逗號前的先行詞的。只是這樣做還是 : 會有先行詞到底是 the girl 還是 the name of the girl 的爭議, : 會讓人當成合乎文法,但造的很爛的句子。 : 如果沒有逗號,那不用考慮了,先行詞就是 the name of th girl : 這個詞組。 這樣問好了:請問你認為know的受詞是什麼? 從你不斷強調先行詞就是the name of the girl來看,你的答案應該是:know的受詞是 the name of the girl,不能拆開。 不能拆開嗎?這樣說不清楚。必需瞭解詞頭/核心的概念。 詞組the name of the girl中,name是核心,of the girl 是加以限制/修飾的「附屬」, 所以,如果認為受詞是the name of the girl這個詞組,即承認受詞是核心字name, 也就是說,在意思上,「你想知道的」是「名字」,更明確地說,「那女孩的名字」。 確定受詞為name,我們把從屬字句還原為獨立句子,即: You want to know the name (of the girl). [1] 你想知道那個(女孩的)名字 主要子句為:What is the name (of the girl)? [2] 那個(女孩的)名字是什麼? 兩個都是簡單易懂的句子,不用說也知道,[1] 和 [2] 的意思相互牴觸,邏輯不通, 兩句話無法組合成一個含關係子句的複句:What is the name of the girl (that) you want to know? 前面已經提出這點了,只好再重說一遍:我明知你想知道那名字(是什麼),怎麽還會 問你那個你想知道的名字是什麼? 這個邏輯不通是誤將先行詞(或know的受詞)判為the name (of the girl)的後果。 你若一味認定先行詞為the name of the girl,或核心字the name,請問要如何解釋這 個邏輯不通? 問題的癥結在此,其他的都是旁枝末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98.133.1
tijj:之前已經舉過B要知道A名單上的例子了 為何這樣的句子還算 11/23 21:16
tijj:邏輯不通? 11/23 21:16
tijj:發問者發問問題前 並不需要事先知道聽者是不是知道 11/23 21:18
tijj:除非自問自答或自問不答 你把這樣歸類為不合邏輯 11/23 21:19
l10nel:1)B想知道A名單例子:不標準、不正確的書寫,不列入考慮 11/24 03:35
l10nel:2)發問者的確不需要事先知道聽者是否知道,但這裡,若name 11/24 03:37
l10nel:為先行詞,則是:問者事先知道聽者不知道,這就說不過去了 11/24 03:38
tijj:1)(我是否也可以學你: ) 11/24 09:29
tijj:你的comment其實不具備 '絕對的'說服力,關於"不標準、不正確" 11/24 09:29
tijj:不標準、不正確可能不是單方說得算. 11/24 09:29
tijj:2)以原問題來看,不管是用who/whom 還是用that/which/[nothing 11/24 09:30
tijj:都可能若入你講的那種情況(i.e.,問者明明知道聽者不知道名字 11/24 09:30
tijj:怎可能還會問那名字是什麽?) 11/24 09:30
tijj:若你只挑可能成立的情況 則別人也可以挑可能成立的情況 11/24 09:30
tijj:而不是你挑的可能成立的情況就是絕對正確的情況. 11/24 09:30
tijj:你挑的可能成立的情況一樣可以找到不合邏輯的時候, 但, 11/24 09:30
tijj:你似乎無視於這點.(至少我的感覺) 11/24 09:31
tijj:還有, 我可以跟你說 11/24 09:34
tijj:What is the girl's name you want to know? 11/24 09:34
tijj:What is the girl's name you wanted to know? 11/24 09:34
tijj:會有合理的時候 而不是你講的 "這兩個句子都不合邏輯了" 11/24 09:34
tijj:這樣有點太武斷了 11/24 09:35
l10nel:我可以理解t君認為我的看法不具備絕對說服力,因此就你認為 11/24 09:36
l10nel:可以成立的「A問B名單」情況,我無法再進一步說什麼來說服 11/24 09:36
l10nel:你,也許我會到他處請問應該較具信服力的母語人士且最好 11/24 09:38
l10nel:也是英語教師的看法,看他們認為此句能否理解為「A問B名單 11/24 09:39
l10nel:」的情境,好嗎? 11/24 09:39
tijj:l大客氣了 11/24 09:40
l10nel:我是很認真在面對這件事,但基本的禮節是應該的 11/24 09:42
l10nel:可否說說 What is the girl's name you want(ed) to know? 11/24 09:47
l10nel:一個可能的、合理的情境?是否就和A問B名單那個情境一樣? 11/24 09:48
l10nel:如果是的話,我請教專家時一起問。 11/24 09:50
RuinAngel:A問B名單的話根本不會用這個句型跟 know 這個字啊 11/24 11:03
RuinAngel:What is the name of the girl you are looking for? 11/24 11:03
RuinAngel:更自然的一點句子應該是 What is the girl's name 11/24 11:03
RuinAngel:you are looking for? 11/24 11:04
RuinAngel:中文換個講法的同時英文也就不是同一個句型了 11/24 11:05
RuinAngel:又不是一句英文,各自表述這種共識XD 11/24 11:06
l10nel:多謝R君的支持並指出更自然的說法(100%同意),不過,你我 11/24 11:12
l10nel:的意見仍不具絕對說服力:( 所以我正在向專家討教。 11/24 11:15
RuinAngel:而就前句來講的話,我會使用 whom 11/24 13:58
RuinAngel:後句我會使用 which 11/24 13:58
RuinAngel:但兩句意思一樣啊 11/24 13:59
RuinAngel:不能說 100% 一樣啦但是就詢問的目標而言是相等的 11/24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