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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yles (羽球比正妹還正)》之銘言: : ※ 引述《LadyA (Lady A - A Lady)》之銘言: : : 為什麼在寫million等等的量詞時 : : 前面加了數字, 但million卻不是複數的millions? : : ($100 million, 而不是$100 millions?) : 推 layles:語言的長相就是這樣,知道用法就好。如果你真要知道為什麼 11/22 22:33 : → layles:就太鑽牛角尖了。 11/22 22:33 : 推 Bigfatty73:樓上, 你可以說"不知道". 不需要勸退求知者. 11/23 08:34 : 回B大,我沒有要勸退求知者的意思。我要表達的是分享一個學語言的方式 : 如果你真的想要知道語言中的為什麼,那我舉個例子分享一下。 : 大家都知道"英文助動詞後面要接原形動詞",那請問為什麼? : 如果你問一般學校老師這個問題,老師會跟你說就是這樣用,沒有為什麼。因為我們 : 看到母語人士就是這樣用。甚至"助動詞後面要接原形動詞"已經變成一個規則 : 來解釋He can buys a book for you. 是錯的 : 如果你問的是句法學家,那他可能會用樹狀結構跟你說,那個助動詞占據了tense : 的位置,以致於較底層的動詞無法跳上來做變化,因此就保持原型的留在下面。 : 請問當你是一個語言學習者,而不是研究者的時候,你是要選擇上者的說法 : 還是下者的解釋呢?(如果原po是研究型人員那我跟你道歉,順便跟你說你走錯 : 地方了。linguistics板才是你要問的地方,但說真的我沒聽過有人在研究這個, : 所以你可能也找不到人回答。) : 因此我要表達的意思是,語言學習者知道用法就好,真的要討論為什麼是非常 : 複雜而且可能會討論不完。語言學習者比較適合討論的是"知不知道這個用法" : 討論像"He can buys a book for you." 這句錯的句子。因為母語人士用原型用法 : 討論像"millions of" 是可以接受的,因為母語人士大多可以接受這樣用。 : 討論像母語人士是怎麼使用分詞構句的...等等 : (在此不討論各別的dialects,不然其實一大堆用法都可,在此僅討論一般 : 最常見的英文的用法) : 所以回到原問題,我私以為如果原po如果繼續朝"知道為什麼"這種態度學語言。 : 可能會挫折很大。因為可能要找好多paper才有可能,僅只是可能了解一點點東西。 : 甚至到時你會很挫折不知道如何學語言。因為沒人可以解答你的問題。 : 因此我才要推文說"知道用法"就好了。況且,母語人士也只是知道"如何用",並"不 : 知道為什麼"。好像有人問我為什麼"咬館子"這句是錯的,"吃館子"卻可以接受。 : 中文是我的母語,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 對於B大認為我有勸退的意思,我以後會注意我的發言方式,如果真的勸退 : 甚至讓人恐懼那我就真的很抱歉了QQ 是因為 MILLION這個字有兩個詞性 一個是名詞 一個是形容詞 妳說的第一個one million (dollars, chairs, apples) 是一個形容詞" 一千的" 省略了後面的 名詞 其他我們會說millions of people 這裡就當作名詞 另外 我覺得不管解不解釋兩位都沒有錯喔 ^__^ 我一直是用老外學習法 也搞不清楚為何 直到我要當老師才懂得 都很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57.38
layles:還是a大厲害! 兩三下就說明完了!!! 受教了。 11/23 23:37
hopeliu:a大說得好 但是one million應可看為名詞 不然數學這些數字 11/24 00:01
hopeliu:如何解釋? 感覺又說不太通 既然是名詞 則又回到原點 11/24 00:02
hopeliu:又何又不能加s? 則又回到layles大的分析原點 :o 11/24 00:03
hopeliu:為 11/24 00:04
zofloya:所以你還會覺得原原波問這個問題太鑽牛角尖嗎? 11/24 00:43
layles:是我一時沒查覺,原來可以這樣解釋orz 11/24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