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ee6:沒申請不能擺吧!或是表演老背少.蚌殼精這類的方便躲警察XDD 03/11 00:18
→ pee6:書法英文名翻中文很多大城市都有看到~對岸同胞早在做了! 03/11 00:20
→ wensday:你覺得違法的事po在這個該視為教育資源的bbs上合適嗎? 03/11 03:59
→ mysmalllamb:樓上怎麼知道違法呢? 提出些引證吧. 03/11 06:05
→ wensday:原po自己都知道要考執照才能當街頭藝人了,你說呢? 03/11 06:50
→ wensday:不然考照的人考心酸的嗎? 03/11 06:53
→ wensday:稍微查了一下,看來是每個地方規矩都不一樣.但原po要去的地 03/11 07:27
→ wensday:方需不需要要自己查吧! 03/11 07:27
推 mysmalllamb:所以囉,這不一定違法嘛,是不是? 03/11 14:11
推 cheesypoof:每年八月在義大利Ferrara有Buskers Festival 03/11 16:01
→ cheesypoof:好像也是要先申請 但目的只是為了方便管制 可以查查看 03/11 16:01
→ tdrider:對岸學生擺攤的書法 大都醜到我用左腳寫都比他們好 03/11 16:36
→ wensday:但如果意識到這個通常是有法令題定的,是不是自己就要有警 03/11 18:29
→ wensday:覺?而且原po根本也是有這種理解了,想要迴避這些題定不是嗎 03/11 18:29
→ wensday:這種引證是他該做的功課,不是其他網友的責任 03/11 18:30
抱歉引起W版友的爭論
我同意您的說法
但我原本的想法是比較傾向例如台灣的擺攤 或夜市
某些攤位在規定上是違法的
但台灣警察基於情理 在某些程度上會徵一隻眼閉一隻眼 或是默認 :)
或者這個社會本身也默認這件事情
但今天假設有一個外國人來詢問
"我知道擺攤要申請 但我可以在路上跟那些人一起擺嗎"的時候
應該也沒有這麼嚴重吧?!
不知道舉這個例子好不好~
但也謝謝大家的回應~~
※ 編輯: oarp 來自: 59.104.213.132 (03/11 19:05)
→ wensday:那個是基於情不是基於理.祝你好運 03/11 20:11
→ wensday:當然每個人對於不繳稅的人會有不同的評價,就是這樣 03/11 20:12
→ bozen:台灣還不算是個完全法治的國家,但在英國、德國、法國…… 03/11 20:44
→ bozen:法治程度高 最好還是別以身試法啊 03/11 20:46
推 mysmalllamb:照w的說法,所有問題都可以自己做功課,不用來這問 03/11 22:54
→ mysmalllamb:其他網友當然沒有責任幫他找,只是願意分享的可以分享 03/11 22:55
→ mysmalllamb:這種規定在各地不同,有經驗的人也很有限,因此我建議 03/11 22:57
→ mysmalllamb:原po試試看聯絡各地市政府與警察機關,或是到了當地後 03/11 22:57
→ mysmalllamb:直接赴相關機關詢問後再決定要不要擺. 03/11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