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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十月一日開始 申根簽證申請人都必須提供有效且符合規定的醫療保險證明。 此項措施是基於申根簽證條例第十五條 要求所有簽證申請者提供有保障包括 緊急醫療救護、緊急醫院治療、醫療遣送或遺體運送的醫療保險證明 且保險期涵蓋申請者預計停留於申根會員國境內的期間。 此要求適用於所有申根簽證持有者。旅遊醫療保險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保險保障期必須包含申請人預計停留期間 2、保險必須在所有申根會員國內有效 3、保險給付額度最少必須三萬歐元 4、保障必須涵蓋所有醫療費用包括醫療遣送或遺體運回 5、醫療費用由保險公司直接付給歐洲當地醫院或醫生,而不是付給被保險人 (不接受被保人先墊付費用,再由保險公司於被保人返國後作事後給付) 6、保險公司必須在申根區內有連絡點 提供符合規定條件的台灣保險公司建議名單如下: 國泰產險、美亞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華南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黎世產物保險公司。 資料來源:德國在台協會 -- 台新金控旗下包含銀行、證券、票券等公司,擁有國內最專業化的經營團隊。 台新銀行參考美國 Bancassurance 之金融概念與『一次購足』之消費模式, 於 1996 年轉投資成立台新保險代理人(壽險)與台新保險經紀人(產險), 審慎評估、嚴格把關國、內外財務健全且商品傑出的產壽險公司為合作夥伴, 滿足客戶多家保險公司商品一次購足的需求,提供眾多理財、保障型的產、壽 險商品供客戶選擇,也提供企業專業的財產保險、團體保險服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12.10
huelecaca:麻煩借轉Spain板 11/01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