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自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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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人說出正確答案了,
各項考試錄取後,
要先有專業訓練(就是到訓練所受訓)後,
再有實務訓練(就是到機關工作了),
結束後才叫考試及格,
考試院才發考試及格證書。
但是如果這一次考試及格後,
明年再錄取,
就不能有專業訓練(就是到訓練所受訓),
而要直接實務訓練(就是到機關工作了),
對ㄧ個準備<司法官>考試的人來說,
最重要的是<錄取非司法官>在訓練所受訓的時候,
可以全心讀司法官科目,
不用管台上老師在說什麼,
有宿舍,
供三餐,
有電腦教室網路印考古題,
紙張無限供應,
最重要的是有全額津貼,
海關四等約38000元,
海關三等約45000,
法制,檢事官可能更高,
讀ㄧ兩個月的書後,
在實務訓練(就是到機關工作)之前,
一定要離職,
這樣明年就可以考ㄧ樣的考試,
重新錄取受訓<因為上次受訓不及格不算>,
繼續培養司法官考試能力,
直到考上為止,
這應該就是有一些高手不斷重榜,
以公家資源培養實力的超高招,
所以並不是有人誤會的以考試肯定自己,
而是以考試培養實力,
<當然要考ㄧ些與司法有關的科目>,
懂了嗎??
這就是為什麼訓練所受訓完就要離職了,
考很多次,
不是因為要證明自己啦!
附上在保訓會看到的:
http://www.csptc.gov.tw/ptc/ptc254HTML.asp?in_id=10716&K1=&K2=&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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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6.192
※ 編輯: whatdef 來自: 61.224.26.192 (09/08 07:33)
推 neck:這理由並不足以正當化妨礙有心從公的人上榜還有浪費國家資源 09/08 09:30
→ neck:況且他領的薪水也是你我的納稅,他之後離職有規定要賠償嗎? 09/08 09:34
推 edens:他妨礙到甚麽人了 上榜是靠自己 不是靠對手的憐憫 09/08 09:37
推 neck:妨礙如下:浪費訓練所老師的時間,浪費國稅,空缺無法納實 09/08 09:43
→ neck:如果他是去考專技高考重複上榜,我不會質疑他的正當性 09/08 09:45
推 neck:而且有的公務人員考試有口試,應有隱瞞委員其無工作意願之虞 09/08 09:48
推 uncorrupt:確實是浪費我繳的稅。 09/08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