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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nhh (nnhh)》之銘言: : 下列何者必須登記才生效力? : (A)買賣房屋 (B)設定抵押權 (C)結婚 (D)租賃 : 答案是(B) : 我知道C-- 目前都還是儀式婚 : 可以請大家指點一下其他選項嗎? : 另外 何謂一般要件 何謂特別要件 差別是? : 我聽了上課的錄音 還是不太懂 : 麻煩大家 ┌(A)民法第345條、(D)民法第421條 │ →均為債權契約→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並生效。 │ └(B)不動產物權之設定行為(姑且不論動產抵押權) →依民法第758條→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成立要件┌ 一般成立要件┌ 當事人 │ │ ├ 標的 │ │ └ 意思表示 │ └ 特別成立要件┌ 要式行為 →要式(民73本文) │ ├ 要物行為 →要物(民464、474、589) │ └ 契約之意思表示→合致(民153I) │ └生效要件┌ 一般生效要件┌ 當事人要有行為能力 │ ├ 標的要可能、確定、適法、妥當 │ └ 意思表示要健全無瑕疵 └ 特別生效要件┌ 條件成就(民99I) / 期限屆至(民102I) ├ 代理權(民103I) / 處分權(民118I、II)存在 └ 登記(民758) ┌ 一般(成立/生效)要件:一般法律行為皆要具備的(成立/生效)要件。 └ 特別(成立/生效)要件:僅特定法律行為要具備的(成立/生效)要件。 -- 幸福 遙不可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8.68 ※ 編輯: sinyilin 來自: 61.230.98.68 (08/10 00:37)
hi1118:這個表...強者!推~ 123.194.69.51 08/10 00:44
pk0943:算是總則的基本吧210.192.213.240 08/10 00:45
hi1118:痾...我是指花時間畫出來的表...表達很清楚 123.194.69.51 08/10 01:23
nnhh:TKS!!!202.132.137.247 08/10 01:27
ning610:強!~ 很清楚的表! (跪謝) 211.74.73.223 08/12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