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y888 (超級開心的啦^^)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考試錄取保留問題
時間Sat Mar 28 10:16:58 2009
(前文恕刪)
上一篇解讀的意涵有點太過複雜= =
簡單來講
一般國考考試,若沒有特殊規定,原則上都適用以下流程
茲就分發前與報到後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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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前
1.若是考上正額,若已有服兵役、進修碩士、重大因素等事由
並提出證明,可以提出保留
2.若是考上增額,若已有服兵役之事由,並提出證明,可以申請延後分發
用服兵役辦理延後分發,以下次該項考試榜示前為底限
若增額生有進修碩士、重大因素等事由,不適用延後分發及保留規定
3.拿不出證明,就是乖乖去報到,別設想一堆未來可能會發生假設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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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後
1.若有服兵役、進修碩士、重大因素等事由,可申請留職停薪
2.在實務上,服兵役、重大因素等事由,長官都會批准給你留職停薪
但進修碩士這項,節錄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
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其進修項目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務有關,
並經核准者。
換言之,長官有裁量權准否可以讓你去進修,這就要看長官的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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