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age (~黃粱一夢~)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問題] 稅務法規
時間Tue Jan 8 02:39:18 2013
這問題困擾我一整天,半夜睡不著斗膽起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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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獲配公司股利總額133,330元
扣抵稅額 33,330元
綜合所得邊際稅率5%
股利所得增加稅負 133,330*5% = 6,667 元
但是因為扣抵稅額 > 增加的稅負
所以反而退 26,663 元
Q.想問政府為什麼要退稅?
我知道有重複課稅的問題,所以要兩稅合一
退稅不就等於把扣到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又吐回去了嗎?
這樣對超過稅率的人不是不公平嗎?
兩種人領到的股利中隱含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就不一樣了阿
請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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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238.67
※ 編輯: losage 來自: 219.68.238.67 (01/08 02:45)
→ opm: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級距...-.-至於不公?看著眼點了 01/08 05:26
→ afters:把股利看作個人所得後...依照個人所得的級距課稅.. 01/08 05:30
→ afters:營業稅公司已經繳過了...股利是稅後的投資收入 01/08 05:31
→ losage:我主要想問為甚麼要退錢== 01/12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