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tthewchen:頭香推一個!感謝你之前也幫我解答刑法的問題(鞠躬)^^ 02/24 15:47
不會啦!!有問題就大家提出來幫忙討論解答,我也大都解答刑法
民法和行政法比較少^__^
推 budalearning:說有幸被提告 好像有點怪怪的 02/24 15:50
推 flydragon198:沒去過法庭,其實還蠻想去見識看看裡面的流程 02/24 15:54
還是不要去啦!!生不入官門,死不入醫院,
我如果不怕去法院也不會被人恐嚇、威脅,辭去版主捏=.=
推 furttu:不起訴處分就是來堵這種濫訴的人的嘴巴 推一個! 02/24 15:58
小心用詞...那人看到可能會想告你喔
推 just8811:對方有再議嗎? 02/24 16:11
我不清楚捏
推 edison1983:推 把念的東西實際應用到生活上^^ 02/24 16:15
對阿!!!其實法律這東西,生活內常常可以看到
民法買東西的時候可以用到,行政法大概路上騎車就可以運用
刑法就看電視新聞殺人案 偷竊阿 ,學刑法,超快速的!!!
※ 編輯: P55555 來自: 36.233.204.94 (02/24 16:21)
推 MJdavid:西元前2112年? 所以這篇是上古神話? 02/24 17:57
推 howwong:你用"她"真是很微妙 XDDD 02/24 18:03
→ howwong:我賭這篇最少會被鎖推文 極可能水桶+劣退 02/24 18:05
推 oralsex5566:板主是女的嗎? 02/24 18:33
推 furttu:我沒在怕阿 因為我真的是指"濫訴"的人 科科 02/24 18:40
推 fangyha:好寫實啊! 02/24 18:55
推 xxxxcat:推一個, 美中不足的是有一個地方沒改成PPT XD 02/24 19:24
不要誤會,書記官那時候打的就是PPT。
※ 編輯: P55555 來自: 36.233.210.172 (02/24 19:58)
推 ryan5566:我好奇問一下到不起訴處分下來過了多久啊??? 02/24 20:01
請勿公布本人信件,在此檢舉。請版主處理一下,該人公布本人信件
私人信件僅可拿來申訴檢舉使用,本人並沒有授權你使用,煩請刪除。
→ pognini:水桶(日後也被組務撤銷了),然後落實定期改選,跟我一起選 02/24 20:10
→ pognini:板務,讓爭議訴諸民意,自信光明磊落,從來沒有威脅你不辭 02/24 20:11
→ pognini:就提告。另外,本篇是視為P5當事人澄清,故不刪除,其他板 02/24 20:13
→ pognini:另外你提的開庭過程,我也不想一一反駁,只想說,若是濫訴 02/24 20:20
※ 編輯: P55555 來自: 36.233.210.172 (02/24 20:22)
→ pognini:檢方會派檢事官開庭串場 2.不起訴,是我沒補件消極應訴之 02/24 20:23
推 MJdavid:我比較好奇的是置底板規 司法官板友Oct 19 20:04:44 2012 02/24 20:25
→ pognini:故,既然已能定期改選,就不想再耗用司法資源解決紛爭 02/24 20:25
→ MJdavid:回信 明明提到版務非司法可審查對象 為什麼還硬要告P55555 02/24 20:25
請pognini不要在本人文章內 推跟本人文章不相關的推文
本人在此申請,刪除不相關的推文
本人文章僅討論作文創作。你以為你是誰阿
※ 編輯: P55555 來自: 36.233.210.172 (02/24 20:28)
→ pognini:你就是這樣,自己單方面胡扯,又不准別人舉證反駁 02/24 20:27
→ pognini:要刪,我就連這篇一起刪,通通到組務板答辯,你自己決定 02/24 20:28
推 MJdavid:請板友pognini尊重板主pognini制定之板規第4條第二項。 02/24 20:30
→ pognini:如果要虛構又不准別人舉證答辯,那我可要鎖文了 02/24 20:30
推 xxxxcat:為何剛剛要鎖文啊? 02/24 20:30
推 MJdavid:板主pognini不是常勸人要答辯自行發文 不要當推文蟑螂嗎? 02/24 20:33
推 xxxxcat:鎖了又解解了又鎖鎖了又解解了又鎖鎖了又解... 02/24 20:41
→ pognini:如果回文,旁人再插花就會變成洗板,所以推文澄清 02/24 20:42
推 howwong:看我多厲害 預言完全準確 02/24 20:42
→ pognini:跟你們糾纏,真的很累 02/24 20:43
噓 Bignana:p板主,您在別人的文章下討論他案,不覺得對原po不禮貌嗎? 02/24 20:44
推 allsilence:推xxxxcat 鎖了又解解了又鎖鎖了又解 02/24 20:45
推 Bignana:本篇因果乃您與p5之事由 但p5只是經之以經驗分享 02/24 20:47
→ Bignana:身為板務 本身應該客觀 這類文章 既無觸犯板規之虞 02/24 20:47
推 BaiChou:我來湊熱鬧了 02/24 20:47
→ Bignana:您應該先告訴原作者 乃是以板友身分提供問題 02/24 20:48
→ BaiChou:大娜娜安 02/24 20:48
→ BaiChou:請版主不要在他人文章下面回一大串 這是你最喜歡詬病的 02/24 20:49
推 ryan5566:三天一小吵 五天一大吵... 02/24 20:49
→ pognini:這篇違反置底公告,因為是當事人澄清,才例外保留,請他人 02/24 20:50
→ BaiChou:那你不要推一大串! 02/24 20:50
→ BaiChou:要就回文阿~ 02/24 20:50
→ pognini:不要插花,本案可接受公評,但不能單方面抹黑又不准別人舉 02/24 20:51
推 Bignana:那p版主是不是應該要以完全板友身分回答呢 02/24 20:51
推 ryan5566:白旗投降 02/24 20:51
→ pognini:證澄清 02/24 20:52
→ BaiChou:插花什麼 別人推一串會被警告 你推一串就可以???? 02/24 20:52
→ Bignana:這篇違反板規哪條 您應該立即執行 02/24 20:52
→ Bignana:保留例外 您也可以板友身分回覆該篇 02/24 20:52
→ Bignana:況且本人覺得這篇 原po的論述 算是實務經驗 02/24 20:53
→ BaiChou:我又!了 我又S了 我又M了 咬我啊! 02/24 20:54
推 howwong: 公評大會開始: P5 德依芬 02/24 20:55
→ BaiChou:又!了 又解了 02/24 20:57
大家別這樣好嗎!!!我真的只是來這寫篇作文,測試自己的作文實力
什麼鬼「影響他人投票」,心裡沒有鬼怎麼會怕人影響,就是心裡有鬼吧?
而且我只是練習作文題目,如果國考題目真的出這個,我先練習得分阿
※ 編輯: P55555 來自: 36.233.210.172 (02/24 21:01)
噓 care123:你們的私人恩怨,私下解決就好了,幹嘛要放到版面來,我還以 02/24 21:01
→ care123:為這篇是教人寫作文,點進來看,浪費我時間... 02/24 21:02
真不好意思捏~~浪費你時間,作文寫的不好,多請見諒
※ 編輯: P55555 來自: 36.233.210.172 (02/24 21:04)
推 oralsex5566:hi Kay731 妳在這篇的推文好讚 02/24 21:04
推 xxxxcat:沒有別人推文的話, 還真不曉得是... 02/24 21:04
→ BaiChou:HI 口交56 你好久沒來選版主喔 02/24 21:05
※ P55555:轉錄至看板 L_LifePlan 02/24 21:07
→ BaiChou:我就是K 02/24 21:11
→ howwong:幹麻不開本尊 = =" 02/24 21:13
→ BaiChou:被水桶了!因為他公告我噓兩次 02/24 21:13
→ BaiChou:不過三次才違規!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被水桶 02/24 21:14
推 MJdavid:所以囉 要推文記得先投票 不然15天水桶後 投票都結束了 02/24 21:14
推 howwong:看到那篇水桶文都快笑了 真看不懂怎麼被桶的 XDDDDD 02/24 21:16
→ howwong:讓我又想到3跟8差不多 02/24 21:16
→ trutru:投票期間要鎖文是對的,看了這篇推文,不敢想像開放討論會 02/24 22:01
→ trutru:亂成怎樣,板主都快變索羅門王的母親,委曲求全極了 02/24 22:02
→ trutru:誰對誰錯,人人自有一把尺,等投票結果看多數人怎麼看好嗎? 02/24 22:03
→ trutru:當事人答辯,一堆路人搶鏡頭....... 02/24 22:07
推 xxxxcat:要鎖就不要解, 不要解了後自己推一句然後又鎖起來... 02/24 22:11
→ trutru:過去一年還吵不夠嗎? 再講下去也是吵架鬧板,有甚麼好講的 02/24 22:43
→ trutru:正常社會怎麼做都有反對意見,就看多數人支持哪一方罷了 02/24 22:45
→ trutru:每次都這樣,支持pognini板主的都低調投票,否則怎會當選 02/24 22:52
推 MJdavid:看到組務板板主答辯及一些証據中的私信 原來強悍的態度叫 02/24 22:53
→ MJdavid:委曲求全 見解真是獨特 02/24 22:53
推 xxxxcat:支持別人的也都低調投票啊XD 02/24 22:58
→ guitarlover:抱歉離題一下 請問投票到幾號阿? 沒看到哪裡有寫 謝謝 02/24 23:08
推 sony5566:按大寫V可以投票~另外開庭不適本來就該檢察官開庭嗎? 02/24 23:09
→ sony5566:至少我邦公司跑了四次不同案件刑事庭~都是檢察官親自開庭 02/24 23:10
→ sony5566:所以說檢事官可以幫開庭!?!?這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02/24 23:10
→ sony5566:再來有說道錯愕沒想到可以找到人?~但有IP本來就可以找到 02/24 23:12
→ sony5566:所以若不打算找P5555出來~幹嘛要浪費訴訟資源去告P5555? 02/24 23:12
→ sony5566:真是殊難想像.. 02/24 23:13
→ guitarlover:是想問到幾號截止啦 今天用手機上B不能投 怕忽然結束~ 02/24 23:15
→ guitarlover:不好意思因為相關文章都鎖了我不知道要在哪發問= = 02/24 23:16
推 wahahas:此次投票將結束於:03/11/2013 09:59:38 Mon 02/24 23:17
推 xxxxcat:此次投票將結束於:03/11/2013 09:59:38 Mon 02/24 23:18
推 smilelover: 推文真歡樂 XDDDDDD 02/24 23:18
→ xxxxcat:冏 慢了一步... 02/24 23:18
推 smilelover:此次投票將結束於:03/11/2013 09:59:38 Mon 02/24 23:20
→ smilelover:冏 慢了三步... 02/24 23:21
→ guitarlover:XDDDDDDD 謝謝熱心版友們 02/24 23:22
推 ftyu:會上法院就是自己不對 不信就參考嘉義聖潔事件 02/25 00:13
推 furttu:原來濫訴案件可以由檢事官開庭喔?這是哪國的刑事訴訟法? 02/25 00:19
我作文內沒寫到檢事官捏,檢事官是什麼阿?偵查庭都是檢察官開的
哪個人一直在說檢事官,檢事官阿?不太懂~
※ 編輯: P55555 來自: 36.233.210.172 (02/25 01:25)
推 sony5566:原PO~對ㄟ!我看到版主公告...XDXD 02/25 07:31
推 MJdavid:怪了 下面有一篇寫著大大的【賣】的買賣文不處理 顧著鎖文 02/25 09:56
推 snowduke:看你的傳票上面有沒有寫X股檢察事務官 02/27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