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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這題目問一下 抵押權次序的讓與 甲債務人 有乙丙丁三位債權人 將其土地設定抵押權予乙丙丁 乙180萬 丙120萬 丁60萬 如果甲之土地賣得280萬 以次序權讓予來計算的話(乙讓與丁) 乙丙丁各可以分得多少 我的答案: 乙100萬 丙120萬 丁60萬 書上答案: 乙120萬 丙100萬 丁60萬 請高手幫忙解答 ※ 引述《mu2266 (加油!!)》之銘言: : 債務人甲在其抵押物上分別有乙第1、丙第2、丁第3次序之抵押權,並分別依次擔保新臺 : 幣(以下同)9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之債權。其後乙將第1次序為丁拋棄,甲之抵押 : 物拍賣所得價金為1500萬元。試附理由說明乙、丙、丁間應就該拍賣價金為如何之分配? : 以下是公職王的答案: : 乙:650萬 丙:600萬 丁:250萬 : 但我算出來的答案是 : 乙:900*9/12=675萬 : 丁:900*3/12=225萬 : 丙:600萬 : 不知是我哪裡算錯了嗎?請板上高手解析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48.196
xdbutterfly:乙以原次序可得180萬 讓與丁後則兩人可分得共180萬 03/29 21:15
xdbutterfly:丁分得60萬 乙可分得180萬-60萬=120萬 03/29 21:16
xdbutterfly:丙可分得280萬-180萬=100萬 這是次序權的相對拋棄~ 03/29 21:16
xdbutterfly:抱歉說錯 這是次序權讓與XDD 03/29 21:18
xdbutterfly:以原次序所獲配之合計金額 由受讓人優先受償 03/29 21:19
xdbutterfly:有剩餘再由讓與人受償 03/29 21:19
shinpurple:把他記成乙的180萬讓丁先拿走60萬~所以乙得120萬! 03/29 21:20
shinpurple:比較好記~ 03/29 21:20
soniarykiel:謝謝樓上兩位,那請問是不是不管拋棄或讓與都是要乙先 03/29 21:21
soniarykiel:只是讓與是乙跟丁分180萬,拋棄是乙跟丁180萬依比例 03/29 21:21
xdbutterfly:是的~~ 03/29 21:22
soniarykiel:原來是這樣 所以不管是拋棄或壤與 都是要先扣掉乙的 03/29 21:23
MJdavid:原PO也揪甘心 原原PO沒有把標題弄對 原PO卻主動更正 感謝 03/29 21:24
soniarykiel:的180萬後,才輪到丙,至於180就是乙丁內部分攤的問題 03/29 21:24
soniarykiel:這樣解釋對嗎? 03/29 21:25
soniarykiel:也謝謝版主服務啦~辛苦版主了 03/29 21:25
xdbutterfly:對~但"絕對拋棄"(沒有為特定人拋棄)的話 就是次序往前 03/29 21:25
xdbutterfly:遞補^_^ 03/29 21:25
soniarykiel:真是太謝謝了~整個釐清 03/29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