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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站可以掌握立院三讀通過修法 並且做新舊條文比對評析嗎? (法規資料庫已經試過 覺得繁雜而且並無整理) 最近我才知道親屬編1030-1修正 已修正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具有一身專屬權 故債權人不得再代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順便把1009 1011一併刪除 即債權人不得聲請夫妻改為分別財產制 而且我是買新書才得知 好恐怖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173.85
rob99:總統府公報~最新公佈的法律跟釋字都會報~ 04/09 09:52
CNY426W:憲法不是說了,法律要總統公布嗎 04/09 11:27
clown38:謝啦 04/09 13:30
shine32025:司法院公報也有 04/09 18:10
erichao:感激! 04/10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