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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NY426W (人民幣426萬)》之銘言: : 老師上課中提到 : 受監護宣告之人為無行為能力 :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限制行為能力 : 受監護宣告之人及受輔助宣告之人 結婚是有效的 剛好念到這邊 試解一下 第996條有規定 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結婚者,回復常態後6個月內,得撤銷 將之反面解釋,受監護宣告之人"回復常態"時,結婚是有效的 第13條第3項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第15條 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故受監護宣告之人即便結婚有效成立,仍無行為能力 : 因為 : 未成年 : 1.未滿7歲為無行為能力 : 2.滿7歲未滿20歲為限制行為能力 : 結婚後都成為完全行為能力 : 我的問題是 : 受監護宣告之人及受輔助宣告之人 結婚後 不會變成完全行為能力嗎??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8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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