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下列有關訴願審理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A)訴願案件係以書面審查為原則,並輔之以「意見陳述」以及「言詞辯論」制度 (B)訴願案件之審理不採職權調查原則 (C)原處分所依據的理由若屬錯誤,即使訴願管轄機關於審理時發現有其他理由可以支 持該行政處分,亦應作成「訴願有理由」之決定 (D)當事人所提訴願理由若不成立,即使訴願管轄機關於審理時發現依據其他理由原行 政處分確屬違法或不當,仍應將訴願駁回 答案:(A) 想法: (A)條文依據訴願法第63條第1項 (B)採 (C)條文依據訴願法第79條第2項 (D)一開始就不成立,依訴願法第79條第1項,不就駁回了,加上題示的違法不當要件。 --->這有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07.252
ssnnaacckk:(D)是不是不合法定程式,不受理呢?訴願法第77條第1款 04/21 15:18
IM761231:我也找不到答案,但依照行程法第九條利益兼顧原則,有利 04/21 18:47
IM761231:不利一律注意,基於訴願經濟原則,保障人民權益以及處分 04/21 18:48
IM761231:同一性法哩,應認有理由受理決定 04/21 18:49
IM761231:........理 04/21 18:49
ssnnaacckk:這跟有利不利有何關聯,(D)題示並無論及利益呀! 04/21 19:54
IM761231:答案在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26 04/21 21:46
IM761231:雖然有明文,我相信也是可以這樣推論出來,結果一樣 04/21 21:49
ssnnaacckk:有點複雜 04/22 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