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girk (R-one)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考題] 102身特四等行政法
時間Thu May 2 00:56:59 2013
46 甲所有土地經新北市政府查估地價後,辦理公告徵收。甲不服徵收土地之徵收價
格偏低,經復議,訴願遭駁回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下列何項訴訟?
猨 (A)撤銷訴訟獏(B)課予義務訴訟獱(C)給付訴訟斅(D)確認訴訟
考選部公告答案為:B
個人認為是 C 不服徵收價格屬公法上的財產給付,不是應該提起給付訴訟?
45 甲申請建築執照,因建管機關及相關機關公文往返費時,遲未作成是否許可之處
分。甲提起訴願,於訴願審理期間,建管機關作成不予核發建築執照之處分。則
訴願機關應採下列何項措施?
猨 (A)訴願駁回獏(B)訴願不受理獱(C)訴願有理由斅(D)續行審議
考選部公告答案為:D
個人認為是 A 原來訴願的標的已經不存在了,不是應該駁回嗎?
41 甲積欠稅款達新臺幣50 萬元,臺北市國稅局乃通知甲於30 日內繳納。甲屆時未
依限繳納稅款,臺北市國稅局乃函請行政執行署臺北執行處依法強制執行,並以
副本通知甲。此一通知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
猨 (A)行政處分獏(B)事實行為獱(C)行政指導斅(D)行政命令
考選部公告答案為:B
個人認為是 A 感覺跟多階段行政處分很像,按吳庚的說法應該要視為行政處分,
使人民可提起行政救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0.253.218
※ 編輯: happygirk 來自: 1.170.253.218 (05/02 01:01)
推 jay111101:副本… 05/02 01:23
推 kai761:45.最高行101.2決議,所作處分非全有利,應續行審議 05/02 01:36
→ kai761:41.101.10月決議,主管機關移送行政執行函文非行政處分 05/02 01:36
→ kai761:46.不須以處分核定的,得直接請求的,才能提一般給付 05/02 01:38
→ sosoyuo2000:唉 這三題我也是錯 所以才說 這次真的很難.... 05/02 02:25
推 willy1616:公告徵收價格屬一般處分,徵收補償金屬公法上財產給付 05/02 03:44
→ willy1616:46.題目已有說明經訴願程序,C、D選項一定不用考慮 05/02 03:46
推 anmemo:41題 是問國稅局函請行政執行署的函 還是副本? 05/04 19:49
推 dwadekim:Q2,因為「甲未收獲通知」,致使原處分不生效力,所以隨 05/07 22:38
→ dwadekim:後的「催繳通知」才會是行政處分! 05/07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