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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2次 食品技師考試暨 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試題 想請問關於民法買賣不破租賃的觀念... 乙承租甲所有之土地種植果樹,約定租期二年,未訂立字據。關於此案例,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為定期租賃契約 (B)乙於契約成立後,得請求甲為地上權之登記 (C)若甲於土地交給乙占有後,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給丙,乙仍可主張租賃契約對丙成立 (D)就租賃物應納之一切稅捐,由出租人甲負擔 正確答案是:D 我想知道C選項錯在哪裡~ 根據民法第425條反面解釋,雖未經公證,仍在五年內不是也可以對丙行使買賣 不破租賃的原則嗎!? 還是我有理解有錯誤??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72.209
flyin314:經公證才有適用 05/08 00:13
Rhuarc:跟答案A有關,租期逾一年且未作成書面,視為不定期租賃 05/08 02:04
Rhuarc:所以依據425II,不適用425I 05/08 02:05
fhuocrkt:修改標題為考題 05/08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