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甲積欠稅款達新臺幣50 萬元,臺北市國稅局乃通知甲於30 日內繳納。甲屆時未 依限繳納稅款,臺北市國稅局乃函請行政執行署臺北執行處依法強制執行,並以 副本通知甲。此一通知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 (A)行政處分(B)事實行為(C)行政指導(D)行政命令 2.財政部依「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實施辦法」規定,轉請內政部入出國 及移民署函知納稅義務人欠稅不得出境,並將副本送達納稅義務人。 此副本依實務上之見解 (A)觀念通知(B)行政命令(C)行政處分(D)行政指導 答案1(B) 答案2(C) 相信大家對考題很熟悉 這兩種副本滿像的,有人知道差在哪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35.252
saki01:先別管這個了,你有聽過多階段處分嗎? 05/12 22:35
jay111101:看了83.3聯還是覺得怪怪的... 05/13 00:50
justfor48:兩題都算是爭點,沒看過實務見解憑印象容易混亂 05/13 02:07
kai761:1.A.國稅局下"課稅處分" B.函請執行處執行 C.執行處執行 05/13 02:43
kai761:A是處分,B只是機關間行文,沒對人民發生啥法效,C執行處下執 05/13 02:44
kai761:行命令,參97.12決議 從有無對人民生法效就可判斷 05/13 02:45
mea7211:第一題的題目有瑕疵 因為出現了兩次"通知" 第一次的通知是 05/14 03:41
mea7211:處分 第二次是事實行為 但題目最後一句沒清楚指明是在說哪 05/14 03:41
mea7211:一個"通知"…我一開始看題目的時候 自然而然覺得是第一個 05/14 03:42
mea7211:後來看了第二題題目 才發現他應該是問副本的那個通知 05/14 03:43
sneak: 處分 第二次是事實行為 https://daxiv.com 10/11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