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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非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某日深夜,公車司機A與友人B飲酒之後,由A駕自用車載B返家,卻不小心撞倒 路人甲,AB察看後,發現已經重傷的甲昏迷流血,於是B勸A趕緊離開, A聽從B的勸告開車離去,然剛上車打算離開時,即被巡邏警察逮捕, 甲送醫後獲救,經警察測試,A呼氣之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4毫克,試問A之行為應 如何處斷? 請問各位刑法前輩可能會成立故意殺人未遂不純正不作為犯嗎? 我知道185-3危險駕駛、278業務過失重傷成立 185-4不成立:未逃離現場,即被巡邏員警逮捕 小弟刑法接觸3個月而已,觀念不清楚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18.181.84
Archi821:業務過失怎覺得怪怪?他沒開公車撞人啊 05/28 22:23
依實務見解 小弟還是認為有業務過失
adsl18858:跟有沒有用公車撞沒關係 05/28 22:24
jay111101:185-4不管是用實務客觀可罰條件或是通說的構成要件要素 05/28 22:32
jay111101:都有可能成立,不會成立故意殺人未遂 05/28 22:33
hope777:實務說法,因為他的職業為司機,所以有較高的注意義務... 05/28 22:39
jespershine:寫不作為遺棄還是不作為殺人都可~看你認為是實害故意 05/28 22:46
jespershine:還是危險故意~但這都不是重點,不作為的行為有無進入 05/28 22:47
jespershine:著手才是討論的重點。 05/28 22:47
我與朋友討論 他說有保證人地位,負有防止義務 我是想不通才PO來問看看 謝J大囉
andy00163:淺見認為無業務上的行為 05/28 22:50
jay111101:原PO法條應用錯誤,不是278是284才業務有過失重傷 05/28 22:52
頭腦不清醒278是業務過失致死 感謝提醒
jay111101:還有這題最好用加重結果犯來解,引用185-3第2項比較好寫 05/28 22:53
jay111101:不用帶業務過失,單純論酒態駕車致人重傷和185-4的爭點 05/28 22:56
bowaveradio:有業務過失 無業務過失都舉啊 05/28 22:57
jay111101:是可以拉,只是185-3沒有罰業務過失 05/28 22:58
saki01:一日業務,終生業務XDD 05/28 23:03
saki01: 身 05/28 23:04
jay111101:因為行為人行為時需處完全責任能力才具有業務身分 05/28 23:05
※ 編輯: hsuxing 來自: 116.118.181.84 (05/28 23:12)
jay111101:公車司機行為處於酒醉狀態因此不具業務罪責 05/28 23:06
jay111101:簡單講司機本來是業務罪責,但是被醉態免責了 05/28 23:17
kxdejavu:A是開'自用車'為什麼算業務過失,他不是在執行公務(工作) 05/28 23:34
A791027A:276才是業務過失致死吧 05/29 01:38
感謝提醒摟 刑法法條是我的罩門
ohya0903:過失重傷害。另推hope777 05/29 01:39
lonelinessm:185-3認定是要0.55毫克??要附論哪個危險犯嗎? 05/29 10:51
coolice31:業務過失的實務見解不是"個人基於社會地位繼續反覆所執 05/29 14:23
coolice31:執行之事物嗎? 甲是公車司機 但他喝酒後開的是自用車 05/29 14:24
coolice31:跟他的業務沒有任何關係吧@@ 05/29 14:25
jay111101:業務是罪責要素而非不法要素,所以與他是否執行業務無關 05/29 15:31
jay111101:是否成立業務過失也可討論,必竟私家車開法與公車不同 05/29 15:33
jay111101:不過如我前面所說,醉態已經把罪責免除,就無須討論業務 05/29 15:36
jay111101:如果想不通的話可以去瞭解一下為何要加重處罰業務過失 05/29 15:38
謝謝囉有問題再跟你請益 大概清楚了 ※ 編輯: hsuxing 來自: 116.118.181.84 (05/29 19:48)
andy00163:如果要探討是可以,但此案無業務上的行為 05/29 22:20
jespershine:jay大~業務過失的業務是罪責要素?我看過很多解題都是 05/29 23:21
jespershine:解在構成要件上,而解在罪責層次的是業務侵占的業務吧 05/29 23:22
jay111101:想一下業務過失和業務侵占的業務差在哪裡 05/29 23:28
jay111101:業務要加重其刑是因為他有期待可能性,要不然每個人侵害 05/29 23:36
jay111101:的法益都一樣,憑什麼業務就要罰的比較重?? 05/29 23:37
jespershine:業務過失的業務~是有更高的注意義務,而過失犯的注意 05/29 23:40
jespershine:義務是解在構成要件上(除非你的過失犯架構主觀是在 05/29 23:41
jespershine:罪責討論,不然一般都是在構成要件上去討論。李允呈 05/29 23:42
jay111101:解題應該是跟不法身分搞混了,就是具備身分才能犯的罪 05/29 23:42
jespershine:及撲馬都是解在構成要件上,我也還沒看過解在罪責上的 05/29 23:42
jay111101:那才是構成要件要素,就像公務員行賄罪 05/29 23:42
jespershine:怎麼會搞混?難到李師跟撲師都搞混了? 05/29 23:44
jespershine:是你把業務侵占及業務過失的"業務"都混在一起了吧! 05/29 23:45
jay111101:兩個都跟期待可能性沒關係嗎??? 05/29 23:46
jay111101:那我問個簡單的問題,為什麼業務過失要罰的比較重??? 05/29 23:47
jespershine:就算跟期待可能性有關也不一定要解在罪責~主觀和客觀 05/29 23:48
jay111101:我不敢說我對,學說那麼多,只是我覺得放在罪責比較合理 05/29 23:48
jay111101:就採用囉 05/29 23:48
jespershine:的注意義務也是和期待可能性有關~還不是解在構成要件 05/29 23:49
jespershine:不作為犯的的作為可能性~也是和期待可能性有關,通說 05/29 23:50
jespershine:還不是解在構成要件上 05/29 23:50
jay111101:我和你學的好像不太一樣..... 05/29 23:53
jespershine:是你的老師教你要解在罪責上?還是你看哪本書是解在罪 05/30 00:01
jespershine:責的?還是你自己的想法? 05/30 00:02
jay111101:我是聽老師加課本的,我也不是學者怎麼有自己的想法.... 05/30 00:06
jespershine:我身邊的書~李允呈、撲馬、周昉、金律師、張捷、 05/30 00:09
jespershine:高點的司律題庫書,全都是解在構成要件上。 05/30 00:10
jay111101:他們全部都說業務放罪責是錯的???還是不行??? 05/30 00:11
jespershine:你自己還是考慮一下要解在哪裡比較好~給你個參考^^" 05/30 00:11
jespershine:他們沒有特別說解在罪責是錯的~但他們都寫在構成要件 05/30 00:13
jay111101:就像這題如果構成要件就業務過失,那就會成立醉態駕車 05/30 00:16
jay111101:業務過失重傷罪,但本罪沒罰業務固僅成立醉態駕車過失.. 05/30 00:17
jay111101:感覺怪怪的 05/30 00:17
jay111101:可能有別的方法解決,但我認為放在罪責討論比較簡單拉 05/30 00:19
jay111101:程度不夠只好偷吃步,請見諒.... 05/30 00:20
jespershine:業務過失致死傷和酒駕致死傷->法條競合~>酒駕致死 05/30 00:20
jespershine:撲馬書上寫的~ 05/30 00:21
piscesbabby:我已詢問過律師.不能構成業務過失.因為非"業務"範圍 05/31 19:42
sneak: 我是聽老師加課本的,我 https://daxiv.com 10/11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