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eakmask:我想問一下,你今天丟東西,真的沒預見會丟到人嗎? 06/20 13:18
→ kevinchang00:乙不知道丙會躲在甲家中吧 06/20 13:26
→ kevinchang00:或者你所說的是刑法上的"人"?此處為重大偏離唷! 06/20 13:27
→ kevinchang00:不然你可能是把對甲和對丙混在一起討論了。 06/20 13:39
→ breakmask:我是在想應注意是講預見可能性,那以一般人角度亂丟東西 06/20 13:51
→ breakmask:會不會丟到人,我是認為有預見可能性!能注意,就是指迴避 06/20 13:52
→ breakmask:可能性,我認為他可以不丟呀!所以他有過失,成立過失傷害! 06/20 13:53
→ breakmask:我知道了,你說乙應不知道丙會躲在家中,那你變成以主觀 06/20 14:16
→ breakmask:來看預見可能性,但是你又採類型化的客觀說,不是矛盾嗎? 06/20 14:17
→ kevinchang00:預見性應指行為人對"情狀"之認識,乙無法預見丙會躲 06/20 14:19
→ kevinchang00:在暗處。 06/20 14:20
→ kevinchang00:至於迴避可能討論的是有無迴避能力。今天既然不知道 06/20 14:23
→ kevinchang00:會有一個人躲在那,你愛怎麼扔就怎麼扔啊? 06/20 14:25
→ kevinchang00:主要是在房子裡面根本就無法預見會有他人存在 06/20 14:27
→ kevinchang00:今天在自己家扔東西,能否預見會扔到人? 06/20 14:31
推 xerady:推~不過滿亂的= =" 主、客觀一直跳來跳去@@ 06/20 14:31
→ breakmask:你看一下你自己打的客觀說,是以一般人的主觀,不是行為人 06/20 14:31
→ xerady:關於「今天在自己家扔東西,能否預見會扔到人?」前面有討 06/20 14:32
→ xerady:論串討論過了,可以爬文看看喔~ 06/20 14:32
→ kevinchang00:我的意思是一般人立於行為人立場而言 06/20 14:34
→ kevinchang00:謝謝xread是否有關鍵字呢? 06/20 14:34
→ breakmask:你在家丟東西,會不會丟到人?你自己想一下有沒有剛好有人 06/20 14:37
→ breakmask:走過來,被丟到的可能? 06/20 14:37
→ kevinchang00:探討的都是行為人主觀層面,而論點名稱僅是套用書上 06/20 14:38
推 jay111101:一般人和理性第三人不一樣唷 06/20 14:38
→ breakmask:我覺得你的判斷有一點偏主觀,不是在一般人角度來看! 06/20 14:38
→ kevinchang00:就行為人主觀而言,家中應該只有某甲而無其他人 06/20 14:39
推 xerady:那篇好像刪掉了,找不到 = =" 06/20 14:39
→ kevinchang00:等等,我想了解jay的說法?所以我是名詞誤用嗎? 06/20 14:42
→ kevinchang00:哈,沒關係,謝謝樓上,也謝謝大家釐清我的觀念 :) 06/20 14:43
→ breakmask:你去翻書看一下,我的書說預見可能性是以一般人的角度! 06/20 14:44
→ breakmask:所以一般人都想的到亂丟東西有可能會打到人,而你強調的 06/20 14:45
→ breakmask:乙應該不知丙在暗處,那請問他如果知道還丟,或有預見還丟 06/20 14:46
→ breakmask:不就變成故意了嗎? 06/20 14:46
推 jay111101:故意是明知不是可預見巴.... 06/20 14:50
→ breakmask:13第2項,預見其發生,其發生不違背本意,那乙知道丙在暗處 06/20 14:53
→ breakmask:還丟,不就是有故意嗎? 06/20 14:54
→ jay111101:就算是有預見但行為人主觀目標並不是小偷應該成立過失, 06/20 14:55
推 xerady:原PO對於客體是要採法定符合說還是具體符合說?兩個結果會 06/20 14:55
→ jay111101:而不是故意 06/20 14:55
→ xerady:差很多 06/20 14:55
→ breakmask:我覺的討論越來越遠了,今天的問題在預見可能性,版大任為 06/20 14:56
→ breakmask:乙不可能想的到丙在暗處所以沒預見可能性! 06/20 14:57
→ kevinchang00:原po指我嗎?於此我採的是具體符合 06/20 14:57
→ breakmask:所以要高手來說明! 06/20 14:57
→ breakmask:這題是打擊錯誤呀!所以對丙是過失,只是版大認為沒預見可 06/20 14:58
→ breakmask:能像,所以沒過失!但小弟認為有預見可能性!有過失! 06/20 14:59
→ breakmask:所以就最後版大任為無罪,小弟認為有罪! 06/20 15:01
推 jay111101:BRE大是認為亂丟東西砸到人的可能性無視場景嗎??? 06/20 15:04
→ kevinchang00:關鍵在你討論的是"丟東西",而我討論的是情狀。 06/20 15:05
→ kevinchang00:今日我作客他家,亂摔東西,應無法預見小偷存在吧? 06/20 15:08
→ jay111101:我覺得重點不是小偷,而是家中出現第三人的可能性 06/20 15:11
→ kevinchang00:恩,抱歉,應該是不可能有第三人出現沒錯。 06/20 15:14
→ jay111101:如果你家經常遭小偷的話我認為就有預見可能性唷 06/20 15:18
→ breakmask:乙是去甲家中做客,所以不是乙家!而今天丟東西的重點是人 06/20 15:24
→ breakmask:不是強調是小偷! 06/20 15:25
推 ct20502:kevin大點出我心中的疑問 何以對小偷有預見可能性? 06/21 00:41
→ breakmask:對小偷當然不會有預見呀!但對人就有預見呀!你去人家家丟 06/21 07:17
→ breakmask:那是不是就不處罰呢?同樣的丟到小偷是偶然,但丟到人則是 06/21 07:19
→ breakmask:可以預見的! 06/21 07:19
推 Ler:丟到暗處的人可以預見也蠻厲害的 暗處裡沒是怎會有人 06/21 17:14
推 ct20502:那是不是丟到人家家人成立犯罪 至於小偷則否? 06/22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