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pili012140 (mike)》之銘言: : 高考廉政 刑訴 : 一、甲因乙欠錢不還,認有詐欺嫌疑而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檢察官以案情不明,有待進 : 一步偵查,即以關係人身分傳訊乙到庭訊問,亦未命乙具結。訊問後,檢察官基於 : 乙之陳述,認定乙確有詐欺罪嫌,旋即對乙提起公訴。審理時,乙以檢察官訊問程 : 序違法而主張該陳述不得作為證據,但法官最後仍採認該證據。試問本件法官採證 : 之合法性。(25 分) : 未命乙具結 : 是陷阱 要誘導寫92台上4003的蓄意非蓄意 : 但蓄意非蓄意都以命具結為前提 : 我是寫 對犯嫌實質調查縱以關係人傳 也有95告知義務 : 檢察官受高度法學訓練 應無證據能力(實務 158-4) : 不過看板上討論 : 主要應該是問 非以證人傳有無158-3適用 接近的實務見解 應該是97臺上225判決 違反95條告知義務 適用158-4 因為158-4要考量違背程序主觀意圖 所以蓄意無證能 非蓄意有證能 本題應該不是在考證人的程序 因為乙從頭到尾看起來一點都不像證人 而是被告 去寫158-3就錯了 : 二、甲涉嫌販賣毒品而被提起公訴。於審判期日,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後,審判長立即 : 訊問甲之被訴事實,並調查甲向檢察官所為之自白。之後審判長命證人乙(警員) : 進入法庭接受交互詰問,以證明甲自白並無出於刑求等不正方法。調查完畢後,審 : 判長命辯護人聲請傳喚之證人丙進入法庭接受詰問,以證明甲並無販賣毒品給伊。 : 於被告甲為最後陳述時,甲請求法官給予緩刑。審判長隨即請檢察官就此表示意見, : 檢察官表示反對,審判長不置可否即宣示辯論終結。試評釋本件法院審理程序之合 : 法性。(25 分) : 1.審判長立即訊問 忽略95 違反287 : 2.調查甲向檢察官所為之自白 自白內容最後調查 違反288 : 3.證明甲自白並無出於刑求等不正方法 156 3項 自白任意性最先調查 yes : 4.隨即請檢察官就此表示意見 最後不用再問檢察官意見(這點掰的) 違反289 290 因為量刑意見在被告最後陳述前 : 三、甲因重傷罪,經第二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甲不服而上訴第三審,經第三審法院判 : 決駁回而全案確定。檢察總長以甲為累犯,原確定判決卻未以甲為累犯而加重其刑, : 因而以原判決違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則以原確定判決之卷證內並無甲為 : 累犯之資料,因而原確定判決並無違法而駁回非常上訴。試評論本件非常上訴判決 : 之合法性。(25 分) : 把97 4次重點背出來 : 合累犯未論 沒非上必要性 可駁 : 四、甲因涉嫌強制猥褻而被提起公訴。法院行準備程序時,甲始自白犯罪,並向法官請 : 求給予緩刑。合議庭法院即裁定改由受命法官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之後甲被判處有 : 期徒刑1 年,緩刑2 年,並命甲向被害人支付新臺幣10 萬元賠償金。試問本件簡 : 易判決之合法性。(25 分) : 簡易 要件背給他 : 積極要件 消極要件 救濟管道 : 結論 合法 : 以上 歡迎大家討論 -- 終於 有人在墳上起舞 揚起的塵土 訴說著垂死的幸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32
ChrisBear:謝謝冬雨大 學說才有要求非供述證據才能用158-4 07/10 14:41
ChrisBear:97台上225 就是那個考點 07/10 14:41
cutedola:我記得某年(95?)台大王兆鵬老師出題,185-3還是可寫... 07/10 15:07
kai761:一題覺得檢認"案情不明"傳乙,似乎可交代偵查任意處分原則、 07/10 15:23
kai761:自由形成空間,且非證人身分,無158-3? 07/10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