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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張三、李四平日相處不睦,張三因心懷恨意,欲使李四雙腳殘廢,乃於100 年5 月 間教唆王五伺機持刀將李四雙腳砍斷,王五接受張三教唆後,亦決意持刀砍殺李四 雙腳使其殘廢。然於動手前,因口風不緊,將上情透露給李四友人趙六。趙六得知 該消息後迅速告知李四應防備受害,經李四報警而查獲張三、王五。問張三是否應 負教唆重傷害罪責?(25 分) 這題到底問啥? 依題意還沒著手阿 重傷也不罰預備 不管依95年前的舊法 還是現行法都不構成犯罪 還是我哪裡唸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51.133
jackass1113:不是考共犯教唆在預備犯的爭點嗎? 07/19 00:12
pili012140:重傷不罰預備 07/19 00:18
jackass1113:應該爭點一樣 題型變化一下 只是結果變成都無罪@@ 07/19 00:27
louis123321:考未遂教唆阿,我半頁寫完,只好補一下單一正犯 07/19 00:30
babynow:樓上不是要考律師嗎 也來考法律廉政喔 07/19 00:31
louis123321:法制練習,同樣題目阿 07/19 00:32
dswen:考未遂教唆,第一次碰到考這個的 07/19 00:32
ChrisBear:因為教唆犯以前有罰預備犯 07/19 00:34
tenbear:思惟老弟也到考律師的時候了... 07/19 00:47
louis123321:科法/法科所碩2啦,學分符合律師考試資格啦xd 07/19 00:51
andy00163:第一 王五著手談一下 第二 正犯王五預備 教唆犯張三 07/19 01:01
andy00163:如何論罪 07/19 01:01
tenbear:拼一下兩年就上啦! 07/19 01:12
xerady:看不出來有預備的描述,應該就是考未遂教唆而已吧? 07/19 02:11
eddieblue:一定要構成犯罪才能寫題目的話... 07/19 02:17
xiouming:"砍殺",他們要殺人 07/19 11:29
ruqoo:欲使其殘廢+砍殺雙腳使其殘廢 不是殺人~ 但重點不在這裡~ 07/19 11:51
bbsdon:這題考點這兩年高考有考過了 07/19 19:41
sssn1:這麼剛好今天早上剛念到...orz 07/20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