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scout:問一下~單獨成立故意殺人既遂罪,可是B沒有構成要件行為耶 08/16 19:58
→ scarbywind:共犯不已參與之行為是否為犯罪構成要件為基準 08/16 20:31
→ Gscout:共犯,分有幫助犯與教唆犯,前者出於幫助故意+要件外行為 08/16 20:57
→ Gscout:後者出於教唆故意,B使用共犯來稱之是否合適? 08/16 20:58
→ Gscout:如是在說共同正犯,則有主觀客觀擇一標準說 08/16 20:59
→ Jonahbo:同樓上疑問,假如不以間接正犯或不作為犯處理的話,B要說 08/16 21:43
→ Jonahbo:殺人既遂有點困難 08/16 21:44
→ Jonahbo:但個人認為兩者都不成立 08/16 21:45
→ scarbywind:兩人決議<--犯意聯絡 一把風一下手<--行為分擔 08/16 22:39
→ scarbywind:很標準的共同正犯 08/16 22:40
→ AS5061:重點應該不在共同正犯的要件 是在討論把風者的額外的主觀怎 08/16 22:44
→ AS5061:解 感覺是 同質重合的問題 又不太像 /.\ 08/16 22:45
→ scarbywind:91年台上字第50號 08/16 22:48
→ Gscout:25年上字第2253號 08/16 23:06
→ Gscout:釋字第 109 號 08/16 23:10
→ jay111101:認知是殺人故意但行為是傷害致死,不是應該論傷害致死?? 08/17 02:22
→ gccba02699:我認為可開兩個標題,如下: 08/17 11:19
→ gccba02699:A、B傷害甲致死,構成傷害致死罪之共同正犯 08/17 11:20
→ gccba02699:2.B與A分擔犯行而把風之行為,構成殺人既遂之間接正犯 08/17 11:22
→ gccba02699:私以為B的行為 跟醫生把藥換成毒藥而利用護士殺人雷同 08/17 11:23
→ gccba02699:甚至標題一的傷害致死共同正犯那邊 B其實寫都不用寫 08/17 12:02
→ fabrication0:冬雨大嘴巴上說不要身體倒挺誠實的嘛~XD 感覺有點像 08/17 17:06
→ fabrication0:逾越處理獨立殺人故意,但醬把風只能算預備殺人吧?? 08/17 17:08
→ fabrication0:還是要論正犯後正犯利用不法層升錯誤殺人間接正犯?? 08/17 17:10
→ fabrication0:怎嚜越討論越不懂,版友們搞的俺好亂啊啊啊啊啊啊啊 08/17 17:13
→ RayKer:謝謝大大 QQ 08/29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