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dicial5566:殺人者處死刑 無期徒刑 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08/21 19:12
→ Judicial5566:死刑不得加重,無期徒刑不得加重。 08/21 19:13
推 yp0331:我覺得是錯在"應"加重,應該是"得"加重。 08/21 19:43
→ damnshock:感謝回答!請問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部分不可以加重嗎? 08/21 19:43
→ damnshock:y大這原因我也有考慮過,但條文也沒有說"得"欸... 08/21 19:45
推 avirus:沒有寫「得」就是「應」,但47台上1027判例說「至」是指: 08/21 19:48
→ avirus:「最高至」,故未加重1/2,僅加重1/10也OK,如何加重係裁量 08/21 19:49
→ avirus:既然自由裁量,或許未加重也合法,變相形成「得加重至1/2」 08/21 19:51
→ avirus:所以其實是中文的問題,裁量出於「至」,應+至=得 08/21 19:52
推 yp0331:樓上才是對的! 08/21 19:53
推 jay111101:但我覺得沒有寫的話代表每個法官自己的解釋都會不同 08/21 19:54
→ jay111101:譬如甲法官自己的解釋為應,那他每個判決都是加重1/2 08/21 19:55
推 ntnusleep:我的見解不同,已回文,麻煩幫我看一下,謝謝 08/21 19:55
→ jay111101:這樣也可以巴???但是判例做出來法官就不能自己解釋摟 08/21 19:56
→ damnshock:感謝回答,但我就此判例的理解,似是指宣告刑的部分法官 08/21 19:57
→ damnshock:有裁量的空間,但就法定刑部分(本刑),仍應加重到二分 08/21 19:57
推 avirus:判例更正為47年台上字第1004號判例才對,上面誤寫。 08/21 19:58
→ damnshock:之一,在以此範圍下裁量之 08/21 19:58
推 avirus:40年台非字第21號判例:應加重,不可處最低刑度 08/21 20:21
推 avirus:判決不會交代到底加重多少,只寫依47應加重,就得出宣告刑 08/21 20:26
→ avirus:加重竊盜最低刑6月,縱使累犯,也可以只宣告刑8個月。 08/21 20:27
→ Judicial5566:法定刑、宣告刑、執行刑,bj4 08/22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