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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L47123 (期待夢想能實現)》之銘言: : 由於第一次開始接觸 : 所以想請問一般警察特考四等的法學緒論,憲法,行政法概要,刑法概要的讀法 : 想請問的是從哪一科開始讀會比較好? : 而在書局有看到保成的基本小六法,一般警察特考法典 : 這兩本買哪一本比較好,還是根本不需要呢? : 謝謝 我是剛通過第一試的考生 我第一年考,第一次準備法科 因為看原PO那篇的推文,和我想建議的順序不一樣 所以直接回一篇給你 我有補習,不過我比較晚補 所以我追進度下的念法是先念完一科全部 再開始念下一科的方式 我的順序是民法-刑法-行政法-法續特別法 憲法隨意 你沒看錯,先處理民法 一般念法律的都是先教民法,裡面有很多概念是所有法科的基礎 特別是要念行政法前,先念過一次民法 (民法總則的部分優先,各論的話比較屬於法續自己的考點) 因為一般行政法老師不會花時間去跟你講解這一塊 如此一來行政法裡面的一些基礎法學概念,和公私法的比較你會念得很痛苦 先搞定民法會讓你事半功倍 刑法的話(刑總部分)是念完以後,行政罰法就秒殺 所以放在行政法前面 再來念行政法,行政法念完後其實憲法也差不多可以解決大部分了 最後再來處理法續的特別法 特別法比較偏背誦,所以放最後等你民刑行三大法門都具備以後 再來處理會更順手,較不會卡在一些小觀念 最後,我自己是有買那本一般警察的法典 頗方便的一本工具書 因為那本裡面有標項次、有標每條的名稱 下面還會附一些相關法條的快速連結 刑法和刑訴部分還會額外附很多資料 我是把所有的筆記能寫在那本法典上的都寫了 考前就複習筆記和法典 補習班的書就比較少看 不過還是多看一下板上的各個心得 選個你覺得最可行的 可行且你可接受的才跑得起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156
emmamo:板上比較少看到你這種先分類排序且一科念完再換另一科的 08/28 23:06
emmamo:念法,通常都齊頭並進或是囫圇吞棗,要花更多時間做歸納 08/28 23:10
emmamo:通常到一半就暈船了>"< 08/28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