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nejay (曙光)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 法學緒論課本的問題
時間Sun Sep 1 09:08:58 2013
出處:程譯的《法學緒論》一書,志光出版,書籍編號A3A09,民國102年7月版。
問題:在課本的第七頁
有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比較圖表
其中法官任用這一欄 大陸法系是法官與律師分開
英美法系是"法官與律師混合任用"
請問英美法系的"法官與律師混合任用"是什麼意思?
這會考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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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4.100.147
推 MJdavid:考上律師資格 可以用選舉的方式當上檢控官、法官 資料的來 09/01 09:27
推 MJdavid:源 BY 美劇 09/01 09:27
→ x215033:美劇… 09/01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