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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公文製作之分段要領,不正確的是: (A)"說明"在補充主旨未盡事宜,須詳細敘述,故應分項 (B)"辦法"在於具體提出有效內容,故除文字說明外,亦可使用表格 (C)"主旨"為全文重點所在,說明行文之目的與期望,故應力求簡潔扼要 (D)"主旨","說明","辦法"雖稱為三段式,然可視實際情形調整為一段式或兩段式 答案A 查了一下公文的課本,"說明"不是可以分項嗎? 想請問錯的原因,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52.115
g43kp9:"應" 10/16 19:02
Cranejay:意思是可以分項也可以不分項嗎? 10/16 19:05
g43kp9:恩,但是講應的話就一定要分項了 10/16 19:08
Cranejay:謝謝^^ 10/16 19:09
ggtp:a錯的點在應 不過實務上...基本公文出去很少是完整三段式的 10/17 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