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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題 Q:關於公法與私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是錯誤的? (98地方三等) (A)國家為一方當事人之法律關係,可能為公法,亦可能為私法 (B)公私法所涉及之法律救濟途徑不同 (C)公私法法律關係所本之基本原則不同 (D)國家機關與私人間不可能成立私法上法律關係 ANS:(D) 我選(A) 我的想法: 公法 私法 國家 私人→私人 ↓ 私人 為什麼選(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66.234
rl1024:D就是私經濟行政啊 11/01 12:25
Judicial5566:因為不採主體說 11/01 12:25
jhhuang703:國家機關也是有可能要買便當的… 11/01 12:55
pinoh:推一樓,私經濟就算私法 11/01 12:58
Archi821:因為 國家→私人也有私法 11/01 14:06
toray:主體說因此不被承認是通說 11/01 21:42
inferno690:國家還是會跟人民從事私經濟行政,例如:買文具用品等 11/01 22:37
sonyakao:借問:c選項的基本原則各是所指為何?(c選項有看沒懂) 11/02 00:35
rl1024:樓上把公法和私法的定義看懂就知道了 11/02 13:13
so74528:行政院訂便當這就是以行政機關進行的私法行為阿 11/21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