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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處分廢止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授予相對人利益之行政處分,行政機關原則上得隨時廢止 (B)行政機關廢止非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應給予相對人損失補償 (C)行政處分經廢止後,原則上溯及既往至行政處分作成時失其效力 (D)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處分相對人應返還不當受領之給付 答案是(D) 但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25條但書以及第127條,不是要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 ,受益人才應返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嗎?(D)選項並沒有敘明有這樣的情況? 請問該怎麼解這題呢 > < 謝謝~ ~ ~ 行政程序法第125條 「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力。但受 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同法第127條 「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者,經撤銷、廢 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受益人應返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245.25
corshadow06:拙見根據行政程序法第27條第二項,準用民法不當得利 11/04 20:11
corshadow06:之規定,可以反推出D選項是正確的。 11/04 20:11
corshadow06:更正行政程序法第127條 11/04 20:13
※ 編輯: sky24agel 來自: 111.243.245.25 (11/04 23:13)
sky24agel:謝謝樓上!!還是好難懂啊~~ 11/04 23:14
AbabykingT:c選項錯在「廢止」的法效果,是向後失其效力,而不是 11/04 23:29
AbabykingT:溯及既往 11/04 23:29
AbabykingT:sorry,我看錯s大的問題了 11/04 23:37
corshadow06:因為「不當」,所以應該返還,這樣有沒有比較好理解? 11/05 11:14
corshadow06:原PO本來選的是哪一個選項? 11/05 11:15
sky24agel:選了(A) ,是原特四等的題目QQ 11/05 17:14
corshadow06:(A)的話,因為是受益的行政處分,如果要廢止需要考 11/06 06:21
corshadow06:慮的部分比較多,例如「信賴保護」等等。 11/06 06:21
corshadow06:「授」益才對,不好意思。 11/06 06:22
sky24agel:謝謝樓上A大和c大的回覆!!! 現在我懂了:) 11/06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