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rshadow06:拙見根據行政程序法第27條第二項,準用民法不當得利 11/04 20:11
→ corshadow06:之規定,可以反推出D選項是正確的。 11/04 20:11
→ corshadow06:更正行政程序法第127條 11/04 20:13
※ 編輯: sky24agel 來自: 111.243.245.25 (11/04 23:13)
→ sky24agel:謝謝樓上!!還是好難懂啊~~ 11/04 23:14
推 AbabykingT:c選項錯在「廢止」的法效果,是向後失其效力,而不是 11/04 23:29
→ AbabykingT:溯及既往 11/04 23:29
推 AbabykingT:sorry,我看錯s大的問題了 11/04 23:37
推 corshadow06:因為「不當」,所以應該返還,這樣有沒有比較好理解? 11/05 11:14
→ corshadow06:原PO本來選的是哪一個選項? 11/05 11:15
→ sky24agel:選了(A) ,是原特四等的題目QQ 11/05 17:14
推 corshadow06:(A)的話,因為是受益的行政處分,如果要廢止需要考 11/06 06:21
→ corshadow06:慮的部分比較多,例如「信賴保護」等等。 11/06 06:21
→ corshadow06:「授」益才對,不好意思。 11/06 06:22
→ sky24agel:謝謝樓上A大和c大的回覆!!! 現在我懂了:) 11/06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