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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請見諒) 不好意思請教各位大大。 關於 專業科目A 政府採購法規、商事法 第49題 →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廠商得以下列何種方式處理? (A)提出異議(B)提出申訴(C)申請調解(D)以上皆是 答案原本是(C),後來又公布修正為(D) 小弟困惑翻了相關法規實在找不到有法規明確規訂 廠商可提出異議及申訴 相關說明,有哪位大大可以為小弟說明嗎?謝謝了。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1.43.251
linlus:基於甲乙方平等的原則,看似可提出異議再行 調解 訴頌 仲裁 11/05 20:54
tzyi1989:第八十五條之一 有說到申請調解 跟提付仲裁 之四 有說到 11/05 21:44
tzyi1989:提出異議 11/05 21:44
taso5566:決標之後就是履約階段了.履約爭議只有調解和仲裁 11/05 21:49
taso5566:招標開標決標才能提出異議,申訴 11/05 21:50
taso5566:第85之一就很清楚: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 11/05 21:58
KeithTseng:(C)申請調解~~~~關鍵字「履約」 11/06 10:16
chiachia1031:我也覺得是C,但為什麼答案會修正公布為D呢? 11/07 19:00
gssatan:請參考採購契約要項第七十條~ 就會知道了~ 11/16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