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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104年律師錄取方式 選考科前33%+選考科以外科目前50% 是否代表選考科目只要不在那科的前33% 其他科再怎麼高 都不能錄取呢? 如果我的理解沒錯的話 那選考科目號稱占100分的用意是什麼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LG-E97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93.190
clarinaser:應該是選考組 總分前33%且非選考科目加總前50% 01/14 06:29
ptt0219:這樣子及格率會比現制低吧? 01/14 16:29
funkboy:這樣選考科目不就占有關鍵影響? 01/14 18:06
louis123321:沒吧 你不管選哪個 都是要33%阿 01/14 18:32
louis123321:並不會你選了A選考 就變成60%就過阿 01/14 18:32
sinksink:會比現在略低,百分之五十不會太嚴重影響但會起絆人作用 01/15 02:21
SoloHomerun:看來錄取的難度增加了! 01/15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