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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寫行政法申論題的時候,如果有引到法條,需要把法條全文寫出來嗎? 例如寫到行政處分的定義的時候,是要寫本題中A機關所為行為為行程法第92條所定義之行政 處分,還是要寫依據行程法第92條第一項「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 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本題中 A機關所為行為為行政處分呢?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提供我一些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205.1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97785108.A.2B9.html
P0PPY:施主 這個問題要問你自然 04/18 10:23
P0PPY:自己 打錯字 04/18 10:23
sxsophiexs:理論上一個題目如果條文全都寫出來寫完大概也下課了囧 04/18 10:47
sxsophiexs: 所以條文重點點到就好~而且改題者聽說不愛看到條文 04/18 10:47
sxsophiexs:照抄 ,會覺得你不懂條文才照抄 04/18 10:47
iphone168:別人寫得出來,你寫不出來。一樣時間和爭點,你覺得呢 04/18 11:10
sxsophiexs:我所指的條文全部寫出來不可能是指內容全照抄出來不可 04/18 11:41
sxsophiexs:能 ,條號及大概的條文內容仍要出現 04/18 11:41
weitingchang:不用引號,寫條號跟條文大致內容 04/18 12:07
rockmaxdash:那判字xxx號要寫嗎 04/18 15:13
※ 編輯: tine7674 (123.241.205.111), 04/18/2014 15:59:20
OAzenO:這見仁見智吧 04/18 17:22
littlegin:考點少的話,針對考點本身的法條盡量完整寫出,但不要用 04/19 19:09
littlegin:引號「」(用了引號就不能只寫意思,而要寫相同文句) 04/19 19:10
littlegin:考點多,每個點都有正確回答會比背法條重要 04/19 19:10
ichirogod:常揚老師說過...背法條是基本功 一個有寫得出法條的答案 04/19 20:47
ichirogod:才有辦法說服別人 但是不是直接背 老師教完之後再背效率 04/19 20:48
ichirogod:會好很多 04/19 20:48
sssn1:要出現條文 但不要"直接引用"(打引號=一字一標點都不能改) 04/20 23:14
sssn1:無論就作答時間或讀書效能來看 間接引用絕對是上策 04/20 23:15
bonbon77:用自己的話敘述,內容正確就可以了 04/22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