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小弟102年地特上榜~雖已分發單位但因疾病想保留受訓資格~~
問過人資實務訓期滿前都能申請~請問到時身體比較好一點時是可以馬上申請補訓分發嗎?
還是要等103年度地特放榜後才能分發~另外請問單位能自己去找嗎?還是由保訓會安排單
位去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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