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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有很多傳說 像是法律系老師常說不考國考是因為斷人生死太可怕 但多被學生背後譏笑是因為考不上在嘴砲 另外其中一個就法官民庭比刑庭好 傳說 行政>民>刑 法官最後都會轉刑事法以外的出路 避免業障太高 但最近的三個法官被打丙事件 法律雜誌就有討論分析 其實 實務上 刑庭比民庭好太多了 大家實際去看應該也知道 法官的權威性 是刑庭>少事>民庭>家事 刑庭幾乎沒人敢硬來 但民庭 家事 常常是當事人跟法官槓起來 一點權威都沒有 另外民庭積案壓力也是比刑庭大很多 很容易證據不明確 就積案下去了 駁回率也是 刑庭很固定 大家不會說話 民庭則是駁回就很容易被檢討 刑庭的升遷管道也是比民庭快速很多 加上這次民庭三個被打丙事件 內部人才透露說 其實刑庭比民庭好的內幕 所以是不是民庭比刑庭好也是法律傳說而已啊 就像說刑庭業障高這樣 只是嘴砲 !?? 都是非實務上的人出來幻想亂講的? (跟其他司法人員的傳說一樣) 考完閒聊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28.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9987768.A.2B9.html
FighTaeng: 少年法庭很溫馨耶 08/19 20:38
jaysuzuki: 要拿博士當法學教授,難度不比考上司法官低多少 08/19 20:43
jaysuzuki: 需要付出的精神力,拿來讀司法官應該也沒啥問題 08/19 20:43
louis123321: 何不問問你法院的老大呢…國考版的人懂個屁… 08/19 20:45
gs1: 看人~ 沒有歧視意味 40~50歲這批 有些也是私校就拿到德國博士 08/19 20:45
gs1: 但當年要在台灣考上律司 難度強太大多了 08/19 20:46
louis123321: 至少也是問公務員版 問個啥都沒考到的考生 08/19 20:46
soqqcat: 你的好不好 定義是能否耍官威嗎? 08/19 21:11
scrate: 喇叭啦,我看到的是民比刑輕鬆多了 08/19 21:43
Aaso: 好多德國拿博士的很廢好嗎?之前遇過好多個,大一問刑法老師 08/19 21:58
Aaso: 刑法315-1老師還要翻法條 08/19 21:58
sjy0821: 同意樓上 08/19 22:00
jack621111: 懂德國法不懂我國法啊 08/20 00:01
sssn1: 翻法條也還好吧 博士又不是看誰會背法條 很多細部規定很混 08/20 05:41
sssn1: 亂的 未遂預備就不用說 像315~319的體系也沒多好記 教授也 08/20 05:43
sssn1: 是會翻書確認的 比起硬不翻跟學生講錯 我寧願他確定好再說 08/20 05:44
magnumcxz: 翻法條很正常阿,司法官律師開庭也會當庭翻法條耶 08/20 07:53
MJdavid: 不是都會轉調嗎?可以佔著就不走了嗎? 08/20 08:29
MJdavid: 輪 08/20 08:31
lion410202: 同學在民事庭工作快爆肝,光是強執程序就忙到翻了 08/20 13:52
lion410202: 刑事庭有業障?把對社會有傷害的人抓去關怎麼會有業障? 08/20 13:52
lion410202: 有業障的是亂放人的法官吧,例如之前新聞性侵犯剪斷 08/20 13:53
lion410202: 電子腳鐐脫逃,一個抓回來了另一個還再逃~這種亂放人 08/20 13:53
lion410202: 造成社會傷害的才是業障吧..我也不懂為何明明評估是 08/20 13:54
lion410202: 高風險再犯率的性侵犯,卻還要放出去... 08/20 13:54
waydi: 性侵犯「脫逃」是法官「放」的? XD 08/20 14:43
josephxg: 民事當事人進行主義,舉證不足就敗訴呀,那像刑庭還要幫 08/20 14:52
josephxg: 檢察官擦屁股,而且刑庭還要合議跟值班,刑庭比較累吧 08/20 14:52
Aaso: 教刑分好幾年的教授翻法條我是不太能接受啦,律師愈老程度愈 08/20 16:53
Aaso: 差翻法條正常 08/20 16:53
piercingX: 怎麼不反過來想如果判了冤獄你造了多少業障? 08/20 17:22
Scansnap: 聽說去最高法院旁的素食,隨便碰個人都是刑庭法官XD 08/20 20:12
glaciereyes: 擦屁股就擦死你 08/20 22:42
luncheon: 刑最大的問題在於臨時開庭的壓力,移審、通緝到案、日 08/20 23:02
luncheon: 間值班都很麻煩…就法官來說,因為刑有合議庭的壓力, 08/20 23:02
luncheon: 時間會被陪席和審判長綁住,所以很多法官會往民事移動, 08/20 23:02
luncheon: 當然想要接小孩下班的法官也會想要去民事 08/20 23:02
luncheon: 如果把法官當作一份工作的話,就能了解這種移動的原因。 08/20 23:04
luncheon: 啊不過我也有遇過說出「一日刑庭人,終身刑庭人」的法官 08/20 23:04
luncheon: 啦… 08/20 23:04
suzy0923: 整天整卷整到死,碰到金融案件,也要看整疊民庭卷,小院 08/21 11:26
suzy0923: 的刑庭還要辦行政案件... 08/21 11:26
suzy0923: 對剛候補的來說,整天開庭沒時間寫判決壓力很大。 08/21 11:31
encoreg57985: 要比冤獄 軍法官造的才多了 08/21 16:57
lion410202: 糟糕最近在看美國法律制度,和台灣的搞混了... 08/21 20:07
lion410202: 台灣的假釋是法務部核准的,不像美國是由法院核准 08/21 20:09
lion410202: 台灣法官對性犯罪判得相當輕,平均性侵害犯量刑才3年 08/21 20:13
lion410202: 台灣法官對性犯罪者的輕判縱放,這才是造業障吧... 08/21 20:15
beinghunted: 在那邊說性犯罪縱放的,有沒有認真了解過性侵的證據 08/23 12:42
beinghunted: 結構薄弱的特性?連無罪推定都忘了嗎? 08/23 12:42
beinghunted: 台灣的冤案根本沒有比較少,只是多數人視而不見。自 08/23 12:44
beinghunted: 己去咕狗冤獄平反 08/23 12:44
lion410202: 這是兩回事,冤獄是一回事性侵犯平均關三年是另一回事 08/24 02:39
lion410202: 刑法221強制性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結果實務判下來 08/24 02:41
lion410202: 平均才關三年,這不是縱放是什麼?這和冤獄有三小關係 08/24 02:41
lion410202: 性侵平均關三年可以全推給冤獄?會不會太籠統簡化? 08/24 02:42
lion410202: 台灣冤獄多是一回事,性犯罪輕判縱放又是另一回事 08/24 02:44
lion410202: 把兩者扯在一起混淆視聽是怎樣... 08/24 02:44
encoreg57985: 判3年的就是認定有罪啊 沒證據當然判無罪 問題是判 08/30 21:32
encoreg57985: 3年真的太輕了 08/30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