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unning9977: 看題目啊= =誰知道你的內容 02/16 15:07
※ 編輯: sachom (1.164.89.198), 02/16/2019 15:13:26
推 final9711: 多看解題書 02/16 15:12
推 NUST: 老師都有講吧?上課認真聽好嗎 02/16 15:16
→ sherlockscu: 因為可能要討論共犯 如果不先抓距離結果最近的行為人 02/16 15:26
→ sherlockscu: 開始討論 篇幅會爆炸 02/16 15:26
推 scott186: 正共犯當然先寫正犯 02/16 15:38
推 loveactually: 甲教唆乙殺人,如果乙不成立,無法先討論甲吧 02/16 15:53
推 isiyou: 這個不是刑法101的問題嗎-.- 02/16 17:35
推 cdca3345: 從下手的行為人先討論 無論他是甲乙丙 02/16 20:01
→ sachom: 還是聽不太懂耶,是他有補習,我沒有補習啦,哈@@ 02/17 13:49
→ sachom: 有大大可以指點我一下迷津嗎 02/17 13:49
推 dd525252tw: 通常會寫最接近行為的人開始寫 這樣其他人在討論時如 02/17 14:01
→ dd525252tw: 果有以其為前提為討論時可以直接寫如上所述這樣看比 02/17 14:01
→ dd525252tw: 較有層次避免重複討論 02/17 14:01
推 jason88633: ....台灣教育就是教出一堆太乖的學生了 02/17 14:03
推 dd525252tw: 也就是說你在討論何人是否成立時應以其為主軸討論其他 02/17 14:03
→ dd525252tw: 人只是輔助你說明他有成立自然不須寫太多避免模糊重點 02/17 14:03
→ dd525252tw: ,老師看了會很厭煩 02/17 14:03
→ dd525252tw: 不管寫哪科都是這樣 要有層次的寫一層一層討論 避免 02/17 14:04
→ dd525252tw: 重複!! 02/17 14:04
推 jason88633: 例如甲教唆乙殺人,你一定要先討論乙的殺人成立與否才 02/17 14:04
→ jason88633: 會有甲的教唆成立與否,如果你先討論甲,那你結論怎 02/17 14:04
→ jason88633: 麼下?改題老師也會被你帶的暈頭轉向 02/17 14:04
→ dd525252tw: 樓上所言甚是,在討論甲時卻重點在討論乙老師會覺得你 02/17 14:07
→ dd525252tw: 到底想討論誰,反而你在討論乙時你會寫如上所述,老師 02/17 14:07
→ dd525252tw: 會認為為何不反過來寫呢? 02/17 14:07
※ Deleted by: sachom (1.164.94.14) 02/17/2019 14: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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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lees (1.170.77.169), 02/18/2019 12:45:36
→ frank8233: 先從離法益侵害最近的開始 02/18 14:45
推 lightning17: 當然是你同學說的順序對 02/21 09:50
推 tycyfhs: 以前都亂寫,去年從主要開始寫,其他也提到,分數反而高 02/28 17:11
→ tycyfhs: 很多 02/28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