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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eewalker 信箱] 作者: gensokyo (野生の離島)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司法震撼彈!累犯加重本刑1/2 大法官宣告 時間: Fri Feb 22 16:48:16 2019 蘋果 司法震撼彈!累犯加重本刑1/2 大法官宣告違憲 《刑法》規定累犯加重本刑至1/2,但大法官認為,不分犯案情節、惡性一率加重最低本 刑,導致行為人受到的刑罰超過他應該負擔的罪責,導致人身自由受到過於苛刻的侵害, 違反《憲法》的罪刑相當原則,也牴觸《憲法》的比例原則,因此今天作成釋字第775號 解釋,宣告《刑法》第47條第1項關於累犯加重其刑1/2的規定違憲,有關機關須於解釋公 布之日起2年內修法,在法律修正前,法院應依本解釋意旨裁量是否加重最低本刑。(丁 牧群/台北報導) https://goo.gl/HvMT24 德政啊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3.170.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0825299.A.D16.html
pikakami: 這屆大法官的釋憲數應該會讓法律系學生氣到中風 02/22 16:49
Chopper: 酒駕人渣歡呼 02/22 16:49
coollfd: 資進黨開的法院,頗呵 02/22 16:49
walkmen: 台灣真是犯罪者的天堂 02/22 16:49
cp109: ...END 犯人:好爽 02/22 16:49
Hooz: 酒駕表示欣慰 02/22 16:49
gankgf: 馬狗提名的不意外 02/22 16:49
meta41110: 說個笑話:台灣法律 02/22 16:49
deann: 好棒棒!! 又可以判更輕了 02/22 16:49
tkucuh: 這就是叫立法院自己修法就確定好刑度不是? 02/22 16:50
vincent0965: 以後酒駕最多關三天好了 02/22 16:50
bolten: 讚讚,罪犯的天堂,惡人的寶島 02/22 16:50
VVizZ: 耶 耶耶 強姦犯表示爽 02/22 16:50
cp109: 那些大法官 坐好車 住好宅 根本不會遇到壞人 02/22 16:50
Neisseria: 那些重刑犯能投票嗎?這算什麼鬼利多 02/22 16:51
tchialen: 明年一定要教訓DPP 02/22 16:51
light20735: 登山客頂多加害人的人權是最重要的 02/22 16:51
hsunting2000: 以後酒駕跟強姦的都爽了 02/22 16:51
dss: 呵呵 02/22 16:51
fatz: 好啊 02/22 16:52
zxcbrian: 很多人不識字 顆顆,不分情節一律加重,重點在這識字嗎? 02/22 16:52
f124: 正確 刑罰多久就是多久 哪有累犯這種事 搞笑喔 02/22 16:52
zxcbrian: 很多人不識字 顆顆,不分情節一律加重,重點在這識字嗎? 02/22 16:52
hihi29: 導致行為人受到的刑罰超過他應該負擔的罪責==蔡母豬司改? 02/22 16:52
kaminari22tw: 酒駕性侵累犯通通要出來了嘻嘻 02/22 16:52
Neisseria: DPP 每次聲望上來一點就會弄一些爛政策,學不乖啊 XD 02/22 16:52
bestteam: 這屆大法官真的很勇敢 02/22 16:52
linceass: 希望李宗瑞可以減刑 02/22 16:52
Matamune: 好棒 原來多姦多殺多撞死幾個比較划算喔!! 02/22 16:52
cp109: [新聞] 酒駕都輕判!黃國昌爆:98%判刑都在6個月以下 02/22 16:52
dss: 姦一次不夠,要姦好姦滿,歡迎來到強姦天堂 02/22 16:52
chimd: 大法官帥氣滿點 02/22 16:53
Matamune: 宗瑞哥還不快依這個釋憲提起超級上訴啊 02/22 16:53
dss: 到印度還要擔心被私刑到死,歡迎來台灣 02/22 16:53
azytjr: 最低刑期都調高,就不用考慮累加不累加 02/22 16:53
zxcbrian: 不曉得是黨工還是五毛,八卦水準接近爆料公社喇,嘻嘻 02/22 16:54
Leo4891: 酒駕 性侵 殺人累犯表示欣慰 呵呵 02/22 16:54
cp109: 都已經輕判 還廢掉累犯加刑 犯罪人天堂 02/22 16:54
fedona: 左膠島 02/22 16:54
f124: 宗瑞也沒用吧 他那個是一罪一罰 還是要關這麼久阿 02/22 16:54
garcia: 監獄門口會看到排隊出獄的人潮嗎? 02/22 16:54
Leo4891: 累犯還要考慮啥情節輕重喔 笑死 第一次姦殺 第二次只殺人 02/22 16:55
chimd: 大法官的決定跟民進黨政府政策是圓是扁完全無關 02/22 16:55
gay7788: 呵呵,酒駕又多了一個誘因囉 02/22 16:55
apflake: 不食人間煙火,住高級社區的法官肯定沒有和毒癮犯住在同社 02/22 16:55
xinh: 意思是最低刑刑期全都要上調的意思嗎 02/22 16:55
Laotoe: 善良和正義都回來囉!偉哉XD 02/22 16:55
s81048112: 不分犯案情節、惡性一率加重 => 違憲 02/22 16:55
f124: 最好無關 左膠政府愛亂搞 大法官會舔阿 科科 02/22 16:55
Leo4891: 因為只殺不姦情節較第一次輕 有悔意可教化輕判這樣嗎? 02/22 16:55
omegajoker: 犯罪者天堂啊 02/22 16:56
ChinkFilmsZZ: 好多人不識字 台灣人真的民智未開 02/22 16:56
Tchachavsky: 蠻爽的阿 累犯仔 爽死 大家放出去又可教化 02/22 16:56
Leo4891: 怎不說累犯就是不鳥你無視法律 02/22 16:56
baiya: 李宗瑞快上訴減刑 02/22 16:56
iam0718: 最低都上條馬上有另一波聖人會靠腰拉 02/22 16:56
Leo4891: 反正累犯沒差 難掛大家酒駕喝爽爽 撞死人再說啦 02/22 16:56
widec: 鬼島真的是罪犯天堂 02/22 16:56
Tchachavsky: 現代 縱囚論 減去加重其刑 累犯仔 都可教化拉 02/22 16:57
NSyaoRan: 法律人只認法 不好意思我只認理 累犯就應該加倍啦 02/22 16:57
kanonehilber: 智障法官 幹 02/22 16:57
apflake: 區的經驗,那種人是癮發作拿一把刀就要闖民居偷錢,順手拿 02/22 16:57
poeoe: 覺得台灣刑度還不夠低嗎 唉…… 02/22 16:57
Neisseria: 直接墨西哥化 嘻嘻 02/22 16:57
fgh8971: 看內文好嗎...... 02/22 16:57
Tchachavsky: 累犯仔天堂 法官真的是公門 好修行 02/22 16:57
NSyaoRan: 我管他有沒有違憲 就是這樣 02/22 16:58
Leo4891: 這就是鼓勵酒駕阿 難怪一堆智障法官不肯扣車 02/22 16:58
eric19990726: 台灣最厲害的就是不讀書的廢物最愛靠腰 被打臉又會 02/22 16:58
schwarzwald: 無條件加重改成由法官判斷是否加重,又不是禁止加重 02/22 16:58
YukiPhoenix: 不要跳針無視情節 都累犯了難道他媽的有悔意? 02/22 16:58
Tchachavsky: 你就等他 一直犯 犯累了 累犯仔就不犯了 懂??? 02/22 16:58
eric19990726: 說我就是不懂 真他媽一群低端人口社會亂源 02/22 16:58
schwarzwald: 。 02/22 16:58
NSyaoRan: 先加重無照罰則啦 吊扣駕照也沒屁用 02/22 16:58
remprogress: 所以要把所有罰則的刑罰年限拉高?? 02/22 16:58
oherman: 八掛肥宅有閱讀障礙只看標題? 02/22 16:58
Leo4891: 不管啦 累犯就是有悔意 反正智障法官愛做功德啦 02/22 16:59
Tchachavsky: 你就等他 一直犯 犯累了 累犯仔就不犯了 懂??? 02/22 16:59
m303lover: 釣出好多 沒有法學常識的人 02/22 16:59
apflake: 一段電線準備要綑綁受害者,法律根本罰不怕這種人 02/22 16:59
OhwadaAkira: 看不懂中文是不是 不分犯案情節、惡性一率加重 02/22 16:59
eric19990726: 可憐啊 台灣叫最大聲的 永遠是社會底層人士 02/22 16:59
Leo4891: 管你有無法學常識 法律人愛自爽就被民眾唾棄阿 笑死 02/22 16:59
pitalvlu: 讚 司法改革 民進黨作到惹 人民有感! 02/22 16:59
babysylvia: 李宗瑞不是累犯 放出來再犯才是累犯 ptt法盲好多呦 02/22 17:00
zxcbrian: 你們立法院自己去想怎麼量刑比較好,沒有一律這事,懂? 02/22 17:00
NSyaoRan: 為何不能加倍 不就違憲而已 02/22 17:00
welly520: 監獄不夠用了 沒辦法判那麼重 02/22 17:00
eric19990726: 不讀書 沒有思辨能力 只會被媒體帶風向 笑死 02/22 17:00
zxcbrian: 還以為是專制國家,爆料公社水準? 02/22 17:00
mu178: 可能很多人搞不清楚 實務上的累犯不是一般口頭說的累犯 累 02/22 17:00
mu178: 犯只要用刑法57條量刑即可 02/22 17:00
Tchachavsky: 監獄要爆滿了 先踢累犯 笑死 02/22 17:00
doom3: 法匠又要出來玩文字遊戲囉 立法諸公們坐好囉 02/22 17:01
mu178: 累犯條文實務上就是盲腸條文 但花去法官大半時間去計算是否 02/22 17:02
gamania5972: 鄭捷、陳進興等表示:我死的好冤啊 02/22 17:02
mu178: 為累犯 02/22 17:02
jimmy885: 有一半以上大法官是馬英九提名,然後怪DPP,呵呵 02/22 17:03
allsame: 不是說因為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才違憲嗎? 嚴重的案件用個案 02/22 17:04
allsame: 認定再加重也沒問題吧? 02/22 17:04
kokunmai: 罪刑相當 02/22 17:04
jimmy885: 然後鄭捷哪一點符合累犯? 02/22 17:04
mu178: 刑法上累犯=/=再犯或三振條款 他只是一個很複雜的計算而已 02/22 17:04
gh34163: 現在大法官蔡提名7位 馬提名的8位 02/22 17:05
newstar2007: 那就修法。所有的刑期都直接加重 就不違憲。 02/22 17:05
Falcone: 監獄早就爆炸了 02/22 17:05
hoanbeh: 一堆法盲 這早該刪了 累犯只能假釋標準嚴格 加刑根本迫害 02/22 17:05
Grillfish: 鄭捷應該不是累犯吧? 02/22 17:05
GingFreecss: 一堆人連累犯是什麼意思都搞不清楚就在吵真的好笑 02/22 17:05
orfan: 翻譯: 本來刑法說了算 現在換我說的算 02/22 17:05
iam0718: 陳就算了 跟鄭潔有啥關係 02/22 17:06
hosen: 這一屆大法官真是一群XXX 02/22 17:06
mu178: 譬如 鄉民知道假釋再犯反而不算累犯嗎 02/22 17:07
photoless: 死刑犯不死 台灣永無安寧 02/22 17:07
poeoe: 真的覺得台灣刑度還不夠輕? 02/22 17:07
tkucuh: 我都快笑死了一堆噓文...XDDD 02/22 17:07
ramirez: 一犯再犯 還保障他人權 02/22 17:07
jimmy885: 我是覺得你可以因為累犯處最高刑期,但不需要一律加重 02/22 17:08
poeoe: 都累犯了 為什麼不能加重? 02/22 17:08
tkucuh: "一、刑法第47條第1項有關累犯加重本刑部分,是否違反憲法 02/22 17:08
tkucuh: 行為不二罰原則?" 有人要解釋的嗎??XDDDD 02/22 17:09
souall: 修憲吧!落後憲法 02/22 17:09
chinhan1216: 媽的...累犯不加重 幹你民進黨的大法官別亂搞好不 02/22 17:09
jimmy885: 比如偷竊是5年以下,基本上第一次不可能判到5年 02/22 17:09
DudeFromMars: 司法改革 真成功啊 呵呵 02/22 17:09
poeoe: 台灣民眾不滿的是刑度太輕 最近酒駕才在吵刑度問題 02/22 17:09
mu178: 我覺得啦 先搞清楚什麼是刑法上的累犯再來嘘啦 02/22 17:09
hosen: 真想對這群人罵三字經,美國對累犯甚至有三振條款 02/22 17:10
chinhan1216: 我們要護航也護航的很無力 02/22 17:10
jimmy885: 你累犯者就直接判5年就好,刑度是法官可以考量的 02/22 17:10
apolloapollo: 轉型正義中 把錢轉進口袋中 02/22 17:10
coffee112: 台灣真的很棒,犯罪天堂,加害人的人權比較重要 02/22 17:10
tkucuh: 刑度太輕跟這釋憲根本無關... 02/22 17:10
opoos: 推文的結論令人嘆為觀止 02/22 17:10
poeoe: 犯罪天堂不是叫假的 02/22 17:11
tkucuh: 美國三振條款跟台灣累犯異同在哪??XDDD 02/22 17:11
hosen: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這群混蛋居然還要放寬 02/22 17:11
mu178: 我敢說上噓文應該不知道什麼是刑法上的累犯 02/22 17:11
kreuzritter: 都給你關一次了還學不乖再犯 02/22 17:12
tkucuh: 應該1/3以上都不知道。 02/22 17:12
allsame: 白話文翻譯就是累犯也要看後面犯的是什麼罪 不能一律不分 02/22 17:12
allsame: 去加重 很難懂嗎 還是大家以為累犯只限於重複犯同一罪? 02/22 17:12
tony0501: 狂 02/22 17:12
s09930851: 跟不讀書不識字的人吵幹嘛? 02/22 17:13
clala: 初犯的刑期不太會判到滿 02/22 17:13
OhwadaAkira: 累犯又不是指一再犯下相同罪行 02/22 17:13
gwjhs112: 跟八卦鄉民談法律哈哈,這裏只有法盲民粹 02/22 17:14
arrenwu: 看這推文 真的不能怪法律人不鳥鄉民 XDDDDDD 02/22 17:14
sunnydragon7: 但是酒駕會一直犯喔~ 02/22 17:14
jimmy885: 對呀,初犯一般不會判滿,累犯就判最滿就好,有什麼好崩 02/22 17:14
hosen: 台灣不管再犯什麼罪,最多加重1/2 02/22 17:14
mu178: 再說一次 假釋再犯還不算是現行法的累犯喔 那你想想累犯的 02/22 17:14
mu178: 規定有無問題 02/22 17:14
babysylvia: 條文看一下啦 智障太多了XD 02/22 17:14
clala: 再犯的法官裁量可能就會判更久 甚至最高刑期 若再加重1/2 02/22 17:15
adjacent5566: 「不分情節一律加重」 合理嗎 噓的人在想什麼 02/22 17:15
poeoe: 有誰說一再犯下重複罪刑了? 難道犯不同的罪加重1/2就會有問 02/22 17:15
poeoe: 題? 02/22 17:15
arrenwu: 就好像一群多項式跟三角函數不會分的在談微積分一樣 02/22 17:15
hosen: 一群左膠智障還在拼命護航,美國人自己都受不了 02/22 17:15
tkucuh: 現在就是不分罪加重1/2... 02/22 17:16
jj782995: 過失傷害撞到人一次,拘役50天。兩次加倍喔,他媽三小? 02/22 17:16
MaBumblerQQ: 三小啦 02/22 17:16
hosen: 台灣如果立個三振條款,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左膠鐵定又出來 02/22 17:16
OhwadaAkira: 講不聽就罵人 學校老師這樣教你的嗎 02/22 17:17
seamen: 累犯的構成要件真的滿蠢的 這樣改反而是好的 02/22 17:17
hosen: 靠腰 侵犯人權,怎麼可以關人一輩子沒自新機會 02/22 17:17
arrenwu: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看起來很爽 但實際上有問題 02/22 17:17
gwjhs112: 還有人在亂類比三振法案,你去看仔細人家法案內容好嗎? 02/22 17:17
gwjhs112: 三振法案適用在重罪,台灣的叫不分犯案情節一律加重。 02/22 17:17
winniees: 一堆白痴鄉民在+媒體斷章取義…八卦版 = 垃圾版 02/22 17:17
gwjhs112: 腦子這東西大家都有但會用的真的沒幾個 02/22 17:17
fuhoren: 關鍵句:不分犯罪行為輕重 02/22 17:17
tkucuh: 美國三振條款指一年以上刑度 02/22 17:18
allsame: 學理上有問題 但鄉民應該不想知道 例如更生人出來找不到 02/22 17:18
allsame: 工作五年內又去偷東西就變累犯了 但這樣有需要加重1/2? 02/22 17:18
allsame: 反正犯過一次法沒叛死刑社會也會要你死 02/22 17:18
cp109: ...法匠 覺青認為酒駕撞死人也是輕罪啦 02/22 17:18
jj782995: 是沒出過車禍被原告綁架的是不是,加重更好笑了,要和 02/22 17:18
jj782995: 解拿30萬來啦,不然加重關死你 02/22 17:19
OhwadaAkira: 一個案例是 不能安全駕駛,其後教召逾期→一律加重?? 02/22 17:19
Benbenyale: 甲甲可以結婚就也違憲 爽 跟酒駕毒品犯一樣政治正確 02/22 17:19
Benbenyale: 啦 02/22 17:19
chinhan1216: 我覺得犯不同的罪都加重蠻合理的 02/22 17:19
clala: 不要想重罪 想些較輕的情節 譬如傷害偷竊吸毒之類的 02/22 17:19
carter44970: 推文真的很多沒看內容就紅的:|不看解釋文也看濃縮版 02/22 17:20
carter44970: 阿 難怪一堆非專業亂批評的87 02/22 17:20
tkucuh: 偷竊就是囉... 02/22 17:20
gwjhs112: 以後台灣刑法最好修改任何罪行一律死刑,交通法規也是, 02/22 17:20
gwjhs112: 不管怎麼樣都死刑最棒惹台灣成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跟北 02/22 17:20
gwjhs112: 韓一樣呢 02/22 17:21
arrenwu: 要濃縮什麼?大法官講這段講得多清楚了? 02/22 17:21
pavacana: 一堆9.2又要崩潰了 02/22 17:21
silentence: 一堆白痴 不分條件加重本來就有問題了zzz 02/22 17:22
iamgaylan: 一堆沒看內文的就高潮XD 02/22 17:22
miauling: 這違憲?難怪台灣是犯罪天堂XDDDDDD 02/22 17:23
Busufu: 犯了再犯不能加重嗎? 還分條件? 02/22 17:24
silentence: 什麼時候才要處罰不用腦袋並加重1/2 02/22 17:24
Applications: 讚 02/22 17:24
DarkerDuck: 不分條件都加重的確不合理,應改成殺到法律人在加重 02/22 17:24
CHANYII: 台灣識字率有點低 內文都沒看 02/22 17:25
cocabell: 鬼島垃圾法律系專出司法敗類 立法敗類跟政治敗類 意外 02/22 17:25
cocabell: 嗎? 02/22 17:25
rengood: 有人要崩潰了 02/22 17:27
DazaiOsamu: "超過他應該負擔的罪責" 這句話最好笑lmao 02/22 17:28
r5e97nk63: 都2019還一堆法盲 02/22 17:29
carter44970: @arrenwu 大 上面就說違反罪行相當跟比例原則了 02/22 17:29
tkucuh: "不分情節"一堆人真的很好笑... 02/22 17:29
shukashu0816: 呵呵 02/22 17:29
arrenwu: @carter44970 你tag錯人了 02/22 17:29
newland: 就說比例原則啦 可能還要看之後修法怎麼寫吧 考點來摟~ 02/22 17:29
a731977: 幹幹幹 我崩潰 02/22 17:30
iam0718: 超過他應該負擔的 沒有很好笑啊 看看前一陣說的肇逃 02/22 17:30
jiaching: 笑死 02/22 17:31
tkucuh: 釋憲文也有例子了。 02/22 17:31
jialin6666: 酒駕累犯歡呼。。。 02/22 17:31
carter44970: 而且大法官釋文有看了嗎? 02/22 17:31
sss880404: 為什麼大家不認真看司法院新聞稿呢? 02/22 17:31
tkucuh: 累犯又沒有取消...在歡呼什麼? 02/22 17:32
tingtingya: 台灣最重視加害者的人權 02/22 17:32
carter44970: arrenwu: @carter44970 你tag錯人了 抱歉_(_^_)_ 02/22 17:32
smallcar801: 真的不懂天龍人的邏輯 02/22 17:33
jialin6666: 不分犯案情節、惡性一律加重最低本刑。。。 02/22 17:33
tkucuh: 算了不想推了,一堆人根本不看本文只看標題 02/22 17:33
lime1207: 哈 台灣法律真可笑 累罪加重只能用最低本刑 02/22 17:33
je321654: 真的犯罪天堂== 02/22 17:35
poeoe: 故意再次犯罪 加重不合理在哪? 02/22 17:35
peter819: 看完推文深深覺得台灣人法律程度低落到很恐怖 02/22 17:37
arrenwu: 法律程度? 我覺得已經是閱讀能力沒有達到基本水準了 02/22 17:37
yniori: 一堆法盲不意外~等你哪天犯法被抓,就知道這條有多恐怖 02/22 17:38
mutom: 這樣假釋也算違憲嗎? 02/22 17:38
jj782995: 不分情節真的是智障 02/22 17:38
newland: https://imgur.com/0SUKyVV 理由書寫得蠻好的== 02/22 17:38
poeoe: 不要犯罪不就沒事了? 要件是五年內再次故意犯罪 對鄉民們來 02/22 17:39
poeoe: 說很難嗎? 02/22 17:39
cms6384: 別再修了 讀不完了 02/22 17:39
jj782995: 一堆人不會看字,也不懂不分情節的問題在哪 02/22 17:40
Neisseria: 所以是馬的椿要衝康 DPP?看得我好亂啊 02/22 17:41
shorong: 绿色执政 菜陰蚊 司法改革 02/22 17:41
persis0912: 這閱讀能力也太低落了吧… 02/22 17:42
hahaha021225: 還一直強調部分情節,五年內你都還能故意再犯,這確 02/22 17:42
hahaha021225: 定有悔改,回去隔離社會卡要緊 02/22 17:42
awe332: 法律人真的好棒棒…要不要作個民調…看看人民對司法有多 02/22 17:42
arrenwu: 看看這種閱讀能力 法律人何必鳥一般人民XDDD 02/22 17:43
mengche: 讚啦, 酒駕元年 02/22 17:43
awe332: 反感…你們才是活在自己的同溫層吧 02/22 17:43
arrenwu: 就好像一群寫程式永遠都有compilation error的人,你要跟 02/22 17:44
poeoe: 如果五年不再次故意犯罪 根本沒有累犯的適用 門檻已經很高 02/22 17:44
poeoe: 了 02/22 17:44
arrenwu: 軟體工程師討論函式庫怎麼寫? 02/22 17:44
hahaha021225: 法律人最懂法,所以頂撞法律人死刑,其餘可教化 02/22 17:44
arrenwu: 跟這種連基本語意都看不懂的討論法條才是浪費時間 02/22 17:45
Neisseria: 這種人本來就欠隔離,還要講成德政好棒棒 02/22 17:46
stun991: 呵呵… 好人權 02/22 17:46
DeadKaster: 買個窮鬼叫唆酒駕撞死這些低能大法官 很可以 超值 02/22 17:47
cerwvk: 不分犯案情節、惡性一率加重 <--- 不分犯案情節沒看到? 02/22 17:47
cerwvk: 閱讀能力這麼差, 也敢批評? 02/22 17:47
hahaha021225: 社會危險性高還是多回去關關 02/22 17:49
coaka: 幹 02/22 17:49
a04775: 法盲文盲們又要崩潰了 幫QQ 02/22 17:49
poeoe: 要區分犯案情節就是變成交給法官判斷 一堆殺人犯都只被輕判 02/22 17:49
pm8301104: 法盲好多..... 02/22 17:49
poeoe: 無期徒刑 哪有期待可能性可以期待法官判出適當的刑度? 02/22 17:49
cerwvk: 簡單例子, 因為肚子餓偷食物多次, 因為累犯而一直加重, 02/22 17:50
cerwvk: 合理? 一堆人思考很難? 02/22 17:50
hahaha021225: 好啦法律人語文能力最好,法條適用在個案每個都鬆 02/22 17:51
hahaha021225: 弛有度,可教化 02/22 17:51
poeoe: 不合理在哪? 如果是因為飢餓偷盜 關在監獄裡更能保證三餐溫 02/22 17:51
poeoe: 飽啦 02/22 17:51
mu178: 再說一次啦 刑法上的累犯根本不是你各位以為的再犯案 你各 02/22 17:51
mu178: 位一定不知道假釋中再犯更可惡 但不算累犯喔 02/22 17:52
cerwvk: 關個10~20年合理? 加重, 的意思就是一直加上去. 02/22 17:52
darkMood: 換一批,全拉圾 02/22 17:52
cerwvk: 我想大腦應該很好用. 02/22 17:52
mu178: 你們雙方都跑題了 02/22 17:53
poeoe: 加重本刑1/2 竊盜要怎麼關到10年20年…… 02/22 17:53
carter44970: 這個社會最不缺的就是犯人(還有眼殘的人 02/22 17:54
carter44970: 這樣只會生出更多落魄的尚萬強 02/22 17:54
hahaha021225: 拿假釋救援囉,也不想想回流率多少,根本沒有達到 02/22 17:55
f30607: 垃圾法匠全都下地獄吧 02/22 17:55
hahaha021225: 假釋的目的 02/22 17:55
carter44970: 除非像他一樣幸運還有精力不然只會生更多社會問題 02/22 17:55
cerwvk: ... 我錯了 02/22 17:56
cerwvk: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5年以內故意再 02/22 17:56
cerwvk: 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02/22 17:56
cerwvk: 累犯定義. 02/22 17:57
poeoe: 只希望能有適當的刑度 不然這個社會似乎都是對守法者不公啊 02/22 17:58
a1379: 一堆文盲 重點是不分情節四個字好嗎 02/22 17:59
wxfreedom: 天啊 一堆文盲... 02/22 18:01
MASAMIFANS: 終於可以酒駕100次了 02/22 18:02
Callmefatty: 噓的有看解釋文嗎?累犯加重其刑沒有違憲 是無條件加 02/22 18:03
Callmefatty: 重1/2有違憲 02/22 18:03
hahaha021225: 五年以內故意再犯,真是有悔改教化性,所以要按情節 02/22 18:05
hahaha021225: 才行喔 02/22 18:05
tomwu770926: 冥禁洞不用選囉 02/22 18:05
Callmefatty: 不開心的應該去督促立法機關刑度上下限部分 02/22 18:06
KENGOD0204: 垃圾立委,要開演做事直撥。坐等法律人提議修法,還是 02/22 18:07
KENGOD0204: 機關推動修法 02/22 18:07
Callmefatty: 大法官沒說惡性重大不能罰更重喔 02/22 18:07
poeoe: 五年內都能故意再次犯罪了 一律加重刑度根本還好啊 02/22 18:07
hahaha021225: 是啦是啦,堂堂大法匠怎麼會錯呢,都是行政部門及 02/22 18:08
hahaha021225: 立法部門的怠惰 02/22 18:08
akai324: 覺得不合理的朋友可以看看法操 有詳細解釋 02/22 18:09
Peruheru: 在第一次都傾向輕判的情況下,加重其刑只是回到原本刑度 02/22 18:12
Peruheru: 這樣解釋不是也沒考慮到第一次輕判時讓犯人減少了應受刑 02/22 18:13
Peruheru: 除非第一次沒輕判,那這個解釋才有保護作用 02/22 18:15
colasung37: 以後是不是還要有簡體版本 推文某些人才看得懂中文 02/22 18:15
Peruheru: 希望修法只是在判加重其刑的做法上增加條件 02/22 18:15
piliwu: 鄉民閱讀能力大概停留在國小程度 02/22 18:16
Kyo5566: 未看先猜 越改越爛 司法已死 02/22 18:16
okwep: 垃圾法官根本毒瘤 02/22 18:16
keyman2: 一碼歸一碼憑蛇摸加重1/2,監獄是教化之地耶,嘻嘻 02/22 18:17
ethereal0204: 無視情節被打掉很正常啊 02/22 18:18
boboking2: 宗瑞可以早點出來了 02/22 18:19
w76530: 最後還是來個合併執行十年 02/22 18:20
Sabo5566: 幹你娘 02/22 18:20
douxid: 有教化可能! 02/22 18:21
q61n2m3kk: 大法官釋憲也算在DPP頭上? 人一藍,腦就.. 02/22 18:24
lin916677: 憲法的比例原則可以這樣用喔?金北爛 02/22 18:25
dieyoung: 扯DPP的都是沒什麼基本常識和公民素質的人 02/22 18:31
ivstitia: 法盲傾巢而出 02/22 18:32
c58264cathy: 有沒有白話文 02/22 18:33
timbobo6808: 這是默許酒駕累犯盡量上路的意思火? 02/22 18:34
Spinner3: 法盲崩潰 02/22 18:35
hahaha021225: 這是為酒駕累犯可以更好金錢解決的解套 02/22 18:35
itano: 一率是 一律啦 02/22 18:36
hahaha021225: 之後說不定就可以看到酒駕累犯沒撞到人都沒被關過 02/22 18:39
hahaha021225: 的新聞 02/22 18:39
p2p8ppp: 法盲崩潰哈哈哈 02/22 18:40
derekhsu: 大法官釋憲不算在DPP頭上?那同婚為啥算在DPP頭上 02/22 18:42
deeder1: 司法改革?笑死 02/22 18:42
fufu3860: 還好我憲法修完了 不然這麼多釋字真的會背到中風 02/22 18:43
deeder1: 不能怪dpp?馬狗時代就不會有這麼扯的事情,換上菜提名 02/22 18:43
deeder1: 的7個就發生,誰的問題? 02/22 18:43
depe5175: 犯人:讚 02/22 18:46
leoncs106: 比例原則到底是什麼比例?黃金比例嗎? 02/22 18:46
IHD: 當然是有的人的比例比較比例啊 不然自助餐吃啥 放飯放飯 02/22 18:49
ironnash: 法盲崩潰潰 02/22 18:49
SHANGOYANYI: ... 02/22 18:50
pandaforever: 考生: 02/22 18:54
pandaforever: 憲法修完了還有國考等著呢 嚶嚶嚶 02/22 18:56
rapnose: 嗯,意思是,可以繼續看FortheLife的圖。 02/22 18:57
kkkaq123: 內文說的很清楚 不分犯罪情節不合理 不合理 不合理 推 02/22 19:05
kkkaq123: 文提的反覆酒駕如果夠惡劣還是有累犯的 02/22 19:0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eewalker (180.217.170.100), 02/22/2019 19:06:41
cloudgoose: 看推文我還以為是八卦版 02/22 19:37
HtcNewOne: 是八卦版轉來的沒錯啊 不過這新聞真是標題殺人 02/22 19:39
zangif: 14樓好了啦 02/22 19:39
milkteafood: 性侵犯爽歪 02/22 20:06
davidhsu: 一堆中國文盲 (這樣會不會讓台灣人比較願意唸書?) 02/22 20:32
youngsam: 八卦板程度不意外 02/22 20:37
suyublue: 呃某些樓 國文有及格過嗎 02/22 21:18
Xenogamer: 這標題下得真好 看準大部分人不會仔細去看解釋文 02/22 21:18
Xenogamer: 成功帶風向 02/22 21:18
Help: 法律真的hen會轉彎,一下罪刑法定,定了你說違反比例,毛真多 02/22 21:56
TheDivision: 天堂~ 02/22 22:15
vykxtoz: 看前面幾樓就猜到是八卦轉來的 02/22 22:19
aldam: 腦袋可以僵化到這種程度,還學什麼法律,種田都比牠強。 02/22 22:38
wujay: 很合理啊!把所有累犯全部加重才是蠢 02/22 22:46
jardon: 噗哧,果然釣到一堆法x,XDFD 02/22 23:42
wsadxxx: 所以分情節就可以加重嗎?像是情節重大? 02/22 23:45
james7231: 真不方便…惩罰dpp...另一邊又是和平協議…怕…是要逼 02/23 01:47
james7231: 死誰 02/23 01:47
ultratimes: 對,一律加重1/2違憲,改成加重1/2 ~ 2倍就合憲了 02/23 02:45
luckysummer: 八卦版鄉民就法盲一堆喔,永遠看不懂法條內容問題 02/23 07:27
nogahiel: 都累犯了沒有惡性喔? 02/23 07:28
SaintHarryH: 還好上面留言八卦版轉來的 如果是國考仔我看也不用 02/23 08:09
SaintHarryH: 考了 02/23 08:09
s79501: 請問這樣法緒今年答案是要寫舊的還新的... 02/23 08:16
sparklekyu: 看到前面推文還以為進錯版XD 02/23 08:43
fcz973: 八卦吱障不意外 02/23 08:52
wakaura: 選舉到了 02/23 10:37
owen13: 大法官只是一種犯罪者最高級的工具,別太驚訝 02/23 12:47
j1o2s3e4p5h6: 看到最後才發現是八卦轉的,想說國考板素質什麼時 02/23 13:29
j1o2s3e4p5h6: 候低落成這樣了 02/23 13:29
tamama000: 難得想推某大師 02/23 13:30
Zac881230: 一堆法盲= = 連釋憲都看不懂只會崩潰 02/23 15:24
MadeTW: 萬惡根源就憲法阿還不增修憲 02/23 18:25
goshfju: 也太容易違憲 憲法真的沒問題? 02/23 18:27
Nano: 看到留言的程度我就放心了 02/23 21:06
deviLINside: 所有正在監獄關的累犯都可以提非常上訴再審了,違背 02/23 23:31
deviLINside: 法令都可以提非常上訴了更何況是違憲? 02/23 23:31
deviLINside: 然後這可能律師要賺翻了 02/23 23:33
tokugawa9339: 反正以後有問題,都推給大法官 02/24 06:42
carsonsai: 呃...難怪會有萬年考生... 02/24 06:48
Yakei: 容易違憲是因為立法單位太差 不要倒果為因 02/24 08:55
hank71911: 現在連考試版都不看釋字內容的嗎 02/24 10:22
hank71911: 難怪補教老師都說有去考就是前1/3了 02/24 10:22
dusty20695: 司法系統也是共犯結構 02/24 10:43
hank71911: 樓上說共犯結構是有什麼理解問題嗎 02/24 11:45
hank71911: 立法生出了一個問題 司法體系也只能依法審判 過度的限 02/24 11:45
hank71911: 縮擴張都只會造成「法官造法」此一違反權力分立的結果 02/24 11:45
hank71911: 人民只會看到依法審判的法曹噴恐龍 02/24 11:45
hank71911: 卻不知道問題的源頭是那些不具法律背景的立委諸公 02/24 11:45
Help: 既然認為立委不懂, 那在背後協助立委立法的法律人也不懂嗎?? 02/24 12:18
Help: 法律人重邏輯, 但邏輯自己造; 公行政人重科學, 但數據有就好 02/24 12:22
deviLINside: 不覺得。法律雖是形式上由立委制定,但實質上多是由 02/24 14:04
deviLINside: 專業文官草述討論共筆集成多半相當周密。反而大法官 02/24 14:04
deviLINside: 多學校出身,頭腦早已停滯30年一堆天馬行空語焉不詳 02/24 14:04
deviLINside: 的老學究法匠很多只懂外國法,本國法根本不熟。 02/24 14:04
kaky: 樓上平行時空? 文官擬的到委員會讓立委隨便改個一兩個字結果 02/24 14:36
kaky: 就天差地遠...大法官裡實務跟學者大概一半一半 02/24 14:42
fragment1000: ...... 02/24 16:27
fragment1000: 標題殺人 02/24 16:28
goshfju: 法律如果有問題就該修 台灣的法律存在不少問題吧? 笑板 02/24 19:09
goshfju: 友外行不懂法律並沒有什麼意義 02/24 19:09
goshfju: 事實就是現行的司法制度下 有太多讓人匪夷所思的判例 司 02/24 19:11
goshfju: 法改革真的有在改嗎? 我看到的只有在改徵選律師、法官 02/24 19:11
goshfju: 的考試方式 改那個根本沒意義吧? 02/24 19:11
r833123: 說別人外行 不知想辦法好好修改法律 02/24 21:30
scowe: 台灣民智未開 回文的鄉民有多少是看過釋字全文再下評論的? 02/24 21:56
scowe: 花半小時吸收閱讀完整篇釋字再評論不會花你一輩子時間 02/24 21:56
scowe: 蠢才會 02/24 21:57
goshfju: 那些是八卦的推文吧 02/24 21:58
kk50301: 這種人民素質真的不能怪法律人自視甚高,只能怪多數人低 02/25 08:18
kk50301: 能犯賤 02/25 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