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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ungjay224 (我找到你啦~~)》之銘言: : 既然第一篇文章提到家母說的"營利事業登記", : 在此提供版友們相關資料,如果不幸遇到一樣的衝突時, : 可以"於法有理"。 : 商業登記法第4條規定各款小規模商業定義如后︰ : 1、攤販依臺北市攤販管理規則規定,係指市場以外之攤販。 :  一般而言,攤販之經營處所並無固定門牌。 : 2、家庭農、林、漁、牧業、手工業,依商業登記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 :  係以自任操作或雖僱用員工而仍以自己操作為主者為限。 : 3、小規模營業標準依商業登記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係指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課徵 :  起徵點者而言。其認定標準請逕洽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所轄各地稽徵所(分局)。 :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標準之一,即為小規模商業,得免依商業登記法辦登記。 : 我想,大部分的都是"手工業"吧...XD ㄜ...依稀記得當初詢問國稅局相關問題時.... 她說"手工業"指得是家庭代工、縫紉等等 如果是自行設計製作進而販售(網路&店面) 都是要依法登記的 不過我常常覺得自己和家庭代工沒啥兩樣...>.< 還要絞盡腦汁思考一堆東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80.27
youngjay224:謝謝~~遇到法律的問題還真的得請專家才有保障.. 05/04 14:58
youngjay224:不過..我也覺得自己和家庭代工差不多... XD 05/04 14:58
youngjay224:以簽樂透了!"他還擔心最後是我媽第一個告我哩! 05/04 15:01
youngjay224:閃光說:在你還沒有市場前,遇到這種問題可以去.. 05/04 15:02
avecmoi:自創品牌~ 有網站或是拍賣可以參觀嗎? 05/05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