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afnfn (純真年代~接逃劫)
看板FCK-FISH
標題逃、劫獄相關規定 (2007/11/15 五星老大編選)
時間Mon Apr 7 14:37:25 2008
最近俘戰多,逃獄,劫獄者也來來去去不少人,
不過有些小細節可能還是請典獄長和逃、劫獄的棋友稍微瞭解一下哦 ^^a
(黃色部份為重點~)
(以下引用2005年鳳姐貼出的規定~FCK板精華區,
於2007年11月五星老大重新編選之。)
逃獄規則:
09.被俘虜者滿三天可
自行贖回或限自已國家等級四以上領道者或自已國家之
板主贖回,其他未依以上規定者則不行幫忙贖回、如果贖金已付視為捐獻
他國,以上如有不清楚請見贖回相關規定。
10.被俘虜者沒保握逃獄成功者,可以委託他人劫獄,營救人條件:適合等級
一至四,等級五不得營救,委託者條件:適合等級一至四,等級五不得委
託他人營救,另外除了委託者被俘虜國家之國民不能營救,其於國家國民
都可以。例:小魚國tellme被興武林俘虜,興武林國民不得劫獄,其於國
家都可以。營救者劫獄成功則被俘虜者算逃獄成功,
營救者劫獄失敗視被
俘虜者委託人當天逃獄失敗一次之行為,營救者並成為劫獄他國之俘虜,
此條詳細請看劫獄相關規定。
逃獄步驟:
10.不論等級滿三天就可贖回,如果費用沒有補足不得逃獄,多給則視為捐獻。
劫獄規則:
03.四國統一各國必須要有制式劫獄書或營救書表格,劫獄戰必須由營救者貼
自已國家制式劫獄書或營救書表格到委託者被俘虜國家的板上,
委託者必
須回應文章證明有委託他人來營救,典獄長不用回應文章證明。
04.劫獄戰的規則由營救者和典獄長協調,
和俘虜戰一樣雙方決定,並不像逃
獄戰由典獄長決定。
07.營救者劫獄失敗視被俘虜者委託人當天逃獄失敗一次之行為,營救者並成
為劫獄他國之俘虜。
09.委託者已經兩次逃獄失敗不可委託營救者劫獄,如有發生結果一律不算。
劫獄步驟:
03.營救者和委託者雙方同意
(上已註明須由營救者貼文,委託者需回應文章證明之。)
如需詳細瞭解,可於 FCK 板精華區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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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50.224
推 minolala:借轉唷^^;剛好遇到兩次的問題 謝謝218.168.178.249 04/07 14:43
※ minolala:轉錄至看板 FCK-GARDEN 04/07 14:44
→ doafnfn:不客氣,我也是節錄出來的 ^^; 124.8.150.224 04/07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