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dstar:什麼叫強迫跳槽= = 已有國籍或不想加入的人連署就等於是無 12/25 16:21
→ kidstar:效的連署啊 不知道何來「跳槽」之說.. 12/25 16:21
如果其他國的國民也要支持新國立國
1.必須要先離開自己的國家並連署跳槽加入新國
2.連署無效
你說~如果要連署有效票的話
不就是強迫跳槽......
阿不然是什麼??
新國在沒成立就又要背負著挖角的罪名
不是很奇怪嗎??
我是建議啦
新增加一個條文
對於已經是他國國民身分的連署也要算入有效票
並不強迫加入新國...
或是將原條文改成
一、欲擔任國王者於連署板提出連署,
由願意加入該國之非任一棋國國民連署或現為任一棋國國民同意之。
其連署人數須達到50位。
這樣是不是合理些....
這樣也不會為了讓新國的成立而讓其他國家的國民有跳槽的理由
回過頭來說
新國的成立需要其他國王同意投票
但是 其他國民的連署卻是無效
不是很奇怪嗎??
我不想挑戰組長
但是對於規定的盲點提出給組長跟其他人來參考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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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153.7
※ 編輯: VOT1077 來自: 220.130.153.7 (12/25 21:26)
推 falltrace:我覺得呀...算無效票就好了呀~~~~畢竟這樣可讓-某些人- 12/25 22:29
→ falltrace:知道大家是支持飄移的~~不會怪罪其他國的人不幫忙 12/25 22:31
→ VOT1077:無效票的理由在哪?? 12/25 23:45
推 ko1:棋國需要的實際有人員進入參與運作 12/31 17:17
→ ko1:我反問你一個極端的情況 如果連署的人全部都是其他國家的人 12/31 17:18
→ ko1:你提的規則如何避免這種情況? 12/31 17:19
→ VOT1077:多謝Kol大 了解~ 12/31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