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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fHong (又變冷了QQ)》之銘言: : 所以我對"願意加入該國者連署之"這句話的理解有兩種可能 : 1.參與連署者強制加入新國 : 原有國籍者→強制離國加入新國 : 原無國籍者→強制加入新國 : 2.參與連署者並無強制加入新國 : 原有國籍者→可純粹表示支持 亦可選擇跳槽 : 原無國籍者→可純粹表示支持 亦可選擇加入 規章是沒提到強制兩個字 我的理解就是要加入該棋國的人連署才算數 大家理解不同 不過個人認為後面那一個說法也很怪,都說是要願意加入該棋國了 為什麼又會解讀成是純粹表示支持??那倒是願意加入還是不願意?? 還是說可以願意加入,但是不用行動 這解釋就說的通 感謝指教... 後續會討論多加上去一些強制性的文字 免得大家理解不同,以後規章先開宗明義說 以下所有條例都具有強制性 也許可以考慮看看...就不用一條一條被玩文字遊戲了 請問你要不要順便看一下其他的條例 還有啥文字遊戲可以玩 一起解決好了... 喔...抱歉... 也許是理解不同...如果是這樣,我對用詞不當先道歉 -- http://www.wretch.cc/album/nightowl 笨狗你在天堂要把個正妹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72.20
qunnuq:= v = 可以仔細來看看 debug 一下 12/26 00:49
qunnuq:法律最好不要太多文字遊戲可以玩比較好Orz 12/26 00:50
kidstar:玩文字遊戲沒有意義,只會招來反感... 12/26 00:56
qunnuq:沒錯~~~可是總是能夠把模糊的地方寫清楚比較好@v@ 12/26 00:58
elelith:當別人指出條文不清楚的地方就說是玩文字遊戲 那何必寫 12/26 01:00
nightowl:我認為人性本善,不太會鑽漏洞,理解的事都是比較正面思考 12/26 09:44
nightowl:樓上e大可以提出你認為不清楚的地方啊??請儘快提出,謝謝 12/26 09:45
maymay0101:可是假如是"法律"這種東西,不要有爭議會比較好^^" 12/26 20:55
nightowl:現在討論的只是一個網路遊戲的規則,用法律來審核似乎... 12/27 09:46
nightowl:當然能夠盡善盡美最好,請大家提出意見,但不要來刻意玩弄 12/27 09:47
VOT1077:.........當人家提出一個疑意 就被扣上〝玩弄〞〝鑽漏洞〞 12/27 12:58
VOT1077:的帽子 這樣誰還敢提阿??!! 12/27 12:59
s00459:樓上~疑意會被當成玩弄和理解不同~擺明來戰的~別推了>.+ 12/27 13:37
kidstar:我想主要應該是說話語氣的問題吧 ╮(﹀_﹀")╭ 12/28 17:21
kidstar:如果表達能更加委婉一點就不會讓人覺得是在玩文字遊戲 12/28 17:22
kidstar:提疑問的語氣咄咄逼人,就會讓人覺得是在玩文字遊戲 12/28 17:24
kidstar:是故意來找碴討戰的。 12/28 17:25
nightowl:是啊...自己去想想你是質疑的口氣還是給建議 12/28 20:51
nightowl:不懂得先尊重別人就不要要求人家尊重你 12/28 20:52
nightowl:非常歡迎各種建議以及指教...批評質疑也行,但同等的 12/28 21:27
nightowl:他人提出的我也一樣會用同樣方式對待...請將心比心,謝謝! 12/28 21:31
s00459:請問樓上您回應的這篇他有質疑、酸文嗎? 12/28 21:34
s00459:還是我們之間的理解能力真有差那麼大?(我不是指VOT的文) 12/28 21:35
paupaufish:我覺得很酸 要嘛就別說 做給他們看 會很困難嗎? 12/28 21:37
nightowl:從頭的原文都不見了,所以我無法給予你相關資訊... 12/28 21:42
nightowl:但似乎不只我一人覺得酸...僅此提供你做參考...謝謝指教! 12/28 21:43
s00459:我對討論是沒什麼意見,畢竟是規章寫得不完善。 12/28 21:44
s00459:但是酸文的字眼,有時後加進去真不知道是對人還對事 12/28 21:45
s00459:當然,感謝您最後兩句理性的推文...期待以後更完善的規章 12/28 21:46
nightowl:質疑人很簡單,不管怎麼東西都可以找到漏洞,法律不也都是 12/28 21:52
nightowl:任何好建議棋國都非常歡迎,而事實上呢??從飄移滅國到現在 12/28 21:57
nightowl:那些筆戰叫最大聲的,都去哪了??還是只會針對現有訂出 12/28 21:58
nightowl:的規章抨擊,也沒人寄信給過我或是小組長等其他人... 12/28 21:59
nightowl:真的希望大家可以將心比心,讓棋國更完善...謝謝!! 12/28 22:02
s00459:我記得我在板上有提出很正式的三點疑問,可是沒人回應 12/28 22:02
s00459:所以我就砍了。 12/28 22:03
nightowl:這...砍了怎麼討論??下次建議可直接寄信給小組長 12/28 22:04
nightowl:還是你的疑問已經有被討論出來了...如目前還沒有 12/28 22:05
nightowl:可寄信於我...我可幫你反應 12/28 22:05
VOT1077:好一句〝砍了怎麼討論〞 那我沒砍的 怎麼不見組長回應 12/30 09:14
VOT1077:自己高層有沒有心要討論 才是重點吧 12/30 09:15
VOT1077:寄信給你~?? 妳是什麼人?? 組務當然找組長討論啊 12/30 09:16
VOT1077:不然在組務討論 有錯嗎?? 12/30 09:16
VOT1077:還是組長會因為有人發文的〝詢問〞 而不想回應.. 12/30 09:16
VOT1077:只針對某些〝人〞回應就好 12/30 09:18
VOT1077:抱歉 如果說的難聽點 就是〝某些人專屬的小組長〞 12/30 09:19
VOT1077:其他人的發文 就可以置之不理...或是到隱板處理 12/30 09:20
nightowl:我又不能代表組長發言,我只不過可以幫你反應 12/30 15:02
nightowl:決定權是所有四國等四以上職位的人 12/30 15:02
nightowl:搞不懂你在講什麼??我只不過可幫忙反應,你寄給組長 12/30 15:04
nightowl:或是其他該國等四以上職位的人皆可 12/30 15:05
nightowl:況且你又知道高層沒心討論??為何無端揣測其他人的想法 12/30 15:07
nightowl:組長無回應你,你可直接寄信,或是再度發文尋求解答 12/30 15:14
nightowl:如認為組長不回應過失重大,可提出罷免,也可努力參選組長 12/30 15:15
nightowl:以上是我的建議,請參考,謝謝!! 12/30 15:16
VOT1077:說要寄信給你的也是你,說你不能代組長回覆的也是你 12/31 00:03
VOT1077:當然你可以很好心的幫我們〝傳達意見〞 12/31 00:04
VOT1077:這是說您的意見組長才有參考的價值 我們的意見組長就.... 12/31 00:05
VOT1077:寄信?? 我跟組長沒私交 不想用信件去打擾人家 12/31 00:06
VOT1077:現在討論的是這個組務規定上的事情 在板上討論不行?? 12/31 00:06
VOT1077:一定要用私下的討論?? 意義何在?? 12/31 00:07
VOT1077:組長忙~ 不回我不怪她..... 12/31 00:08
VOT1077:既然您不能代表組長發言 那就等組長的回覆不行?? 12/31 00:08
VOT1077:跳在前面搶當組長回覆版面文章 又說不能代表組長 12/31 00:09
VOT1077:這樣合理嗎?? 還是.... 算了~還是別亂揣測的好喔~~ 12/31 00:11
nightowl:好怪喔...好心幫你反應還被嫌棄,那還有一個討論版 12/31 00:25
nightowl:請多多利用...等組長回覆你吧~~ 12/31 00:25
nightowl:我就我知道的跟人討論也礙到你囉,我有說我的話是組長的話 12/31 00:26
nightowl:或是我的話就是規章嗎??你可以發表文章,我不能跟人討論?? 12/31 00:26
nightowl:S大跟我就討論的不錯,你發你的文章,我討論我的,有問題嗎? 12/31 00:30
nightowl:回覆文章就該是代表組長??合理嗎??我就不能有個人意見喔 12/31 00:34
nightowl:那如不能有個人意見,你發表文章是??算了,不能揣測喔... 12/31 00:36
nightowl:不過針對連署本版第45篇不是有再次說明,那你的問題是?? 12/31 00:42
VOT1077:新國的成立需要四國高層的同意 ... 12/31 02:05
VOT1077:那為何四國的國民不能有比較善意的連署成立?? 12/31 02:06
VOT1077:這點組長沒回答~~ 12/31 02:06
nightowl:規定就是連署者必須加入該國,不懂你的說法 12/31 13:20
nightowl:規定是四國所以等四以上決議,你有好建議可詳細提出 12/31 13:23
nightowl: 有 12/31 13:25
nightowl:最終還是要所有等四以上共同決定,不會是一人說了算 12/31 13:25
VOT1077:我提出了 請看上一篇..... 12/31 16:06
VOT1077:連條文該修改的方向都有 組長有解釋?? 12/31 16:07